不管在遥远乡村喧闹都市,我一眼就能够发现你(2)
更新时间:2022-08-03
看到你的那一刻,我的确心动了!说“一见钟请”好像有点夸张,认识一年多,从这一刻起,仿佛喜欢上你了。你走路的时候,我喜欢走在你身后,这样眼里就能看到全部的你,另一方面万一有意外也能比你早发现,可以迅速拉住你!所以,我喜欢走在你身后。跟在你身后走,你身上散发出淡淡的香味(是你用了香水吗?香味很好闻),让我有点恍惚,看着你走路的背影,真的像是我梦想中的女朋友,虽然你话不多,交流也不多,但是,你还是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我觉得那一瞬间,我已经确认喜欢上你了! 本来还想跟你多逛逛的,在一起的时间总觉得是那么短暂,多想跟你多待一会,你说你困了,要回去,心里还是有一点失落的。本来很想送你回去的,你推辞不让,只有目送你坐车离开了。分开之后,就很期待能够下一次还能跟你在一起吃吃饭、聊聊天,哪怕只是坐你对面安静的看着你,已是莫大的奢望! 回想到后来你微信上发了个词:“乍见之欢”,让我也一度反思自己到底是不是符合“乍见之欢”,还是只是对你一见钟请,时间长了以后会不会厌?仔细思考了一下,应该不是,肯定不是,因为我们也认识一年多了啊,也不是第一次见面,你以前实习的时候就已经认识,这只是从你实习完毕后相隔了一年多的再次相见!况且,我也不是喜新厌旧的人!我一直是一个怀旧的人。 我有一件长袖T恤跟了我十多年了,虽然现在不穿了,依然舍不得扔,很多人听了之后肯定觉得这件衣服是某某送的,有没有纪念意义,但是这件衣服的确是我当初自己买的,并不是谁送的,但就是觉得他跟我那么多年了,走过青春,有过记忆,无法割舍,更不舍得扔;还有保存了十四年的相册,里面有很多自己、家人、同学老照片汇聚了一个大相册,有机会的话希望能拿给你看看;另外家里还保留很多高中时候同学之间的书信,还有自己写的十来个日记本(里面的内容有的是日记,有的是感想,还有一半的内容是摘抄的一些有意思的语句)里面记载了我整个上学时期的感想以及成长,这些我都珍藏着,有时候回老家的时候天气好的时候还拿出来晒晒,准备房子装修好以后,带到合肥来!这些都可以证明,我并不是一个喜新厌旧的人。对于感请,那就更不会了,对于我来说,感请更重要!陪伴一起走过的人,只会越来越重要,希望跟你到最后久处不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