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长发 | 娱乐 | 健康 | 美妆 |

| 婚礼 | 恋爱 | 婚姻 | 情感 | 育儿 |

周到·说法丨耗费45万元历时两年走“门路”为孩子办转学,转进了骗子的圈套(3)

转眼间,时间就到了2022年1月,朱某某用“李老师”的角SE给丁先生夫妇发消息,让他们于1月11日下午再次带材料去学校办手续。

这一次,丁先生夫妻又喊上朱某某陪同,但“李老师”一直没有出来。三个人在学校门口从下午3点多一直等到晚上8点多,“李老师”不仅人不出面,连微信电话也不接。

朱某某以为这样演下去,丁先生夫妇会就此作罢,可他没料到,一次又一次的“闭门羹”后,丁先生夫妇渐渐认识到自己被骗,于是当场打电话报警。朱某某在一旁也装着义愤的样子,也要报警,要让公安机关把这事查个明白。

水落石出 骗局浮出水面

丁先生的爱人陈女士与朱某某一起去了派出所。警察将他们二人分开做了笔录,结果内容各不相同。警方侦查后,第二天就将朱某某捉拿归案。

朱某某到案后还想抵赖,声称她已委托“陈校长”“吴局长”等人办理转学事宜,且钱款都已经转入一名周姓男子的账户。可办案人员调查发现,朱某某本人并无“门路”帮丁先生夫妇的孩子办理转学事宜,所谓的“陈校长”“吴局长”等人均系朱某某一人分饰扮演,伪造聊天记录拖延案发。

至于钱款去向,检察官发现朱某某在收款后,账户中确实存在部分钱款转入周姓男子的账户,但经多方查证,转出的钱款均为偿还债务,与办理转学无关。

事请败露后,朱某某称自己有偿还能力,但检察官在办案时发现,朱某某债台高筑,欠款已达八九百万元,银行账户余额仅有50余元,根本无能力偿还受害人的钱款。而且自始至终,朱某某都在虚构事实,拖延时间,蓄意隐瞒真相的。

案件承办检察官认为,犯罪嫌疑人朱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涉嫌诈骗罪。日前,嘉定区检察院依法以诈骗罪对被告人朱某某提起公诉,经人民法院审判,判处被告人朱某某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

来源:周到上海 作者:叶松丽 沈欢欢

  • 上一篇:夫妻感请变淡的征兆有哪些?早知道早
  • 下一篇:没有了
  • 相关文章
    热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