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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外公是盲人

本文转自:萍乡日报

·周新华·

没来由的,想起我的外公来了。

想起那个身材高大、寸头银发,永远拄着拐杖、永远穿着黑SE褂子、永远眯着眼,偶尔才从眼缝中露出一线眼白的盲人外公来了。

是的,我的外公是个盲人。至于到底是怎么失明的,我却自始至终不知道原因,母亲也不肯提起。或许,他失明是天生的。又或许,生下来视力就很不好,年龄大了越来越差。更或许,是某个时候某种原因受伤所致的。

不过估计年轻时他窄小的眼缝里还能偷出一点光亮。因为母亲说过,她小的时候,外公去山上种红薯,为了整出横平竖直的整齐地块,会要她用一根长条形的棍子在地上摆弄着帮忙。他的锄头下去时,尽可能顶着这根棍子。棍子是直的,整出来的地块也平平整整的。

虽然他是一个盲人,但他还算得上是一个优秀的农民。靠着种地,外公抚养大了6个儿女。这6个儿女的名字,令外公着实费了一番工夫。这几个名字凑起来,甚至可以拼出一个故事来。他的第一个孩子是女儿,尽管那时在乡下,多少有些重男轻女的现象,但在身体有缺陷的他看来,女儿也是极其珍贵的。他为女儿取了一个名字,彩珍。他的第二个孩子也是女儿,没有关系,他希望她才华横溢,取名彩华。不过当他第三个女儿出生,他多少有些着急了,他叫她彩文,谐音为女儿生到这里就完毕了。但他的第四个孩子也就是我的母亲,并未让他如愿,他有些失落地叫她彩佑,意思为“又”是一个女儿。好在接下来终于得到一个儿子,他取了一个颇有意味的名字,招林,意思是再生一个儿子。但最后一个,却又是女儿,尽管还是有些失落,但他依然取了一个红火的名字:彩虹。后来,他想开了,觉得只要孩子们身体健康,会读书、新请好,家里的日子一定能好起来。所以尽管家里经济拮据,他还是想方设法送儿女们上学。在当时的乡下,外公一家成了当地方圆十里少有的读书人家。

这里且不说他的儿子,光说他的5个女儿。女儿们正如他所希望的那般,不仅个个娇美如花,还一个个读了一肚子的书,而且都嫁了满意的郎君。5个女儿中,两个是教师,两个是会计,还有一个是医生。

我开始记事的时候,外公已经年过花甲。有一次,听他和邻居聊天,他长叹:“唉,我要是看得见就好。”邻居却用一种戏谑的语气说:“你不是想眼睛好,因为你从来都看不见;你是年纪大了,想多活几年。”

他确实老了,尤其是在生命最后几年,本来就看不见,脑子也有些糊涂了。有一次,他拄着拐杖来我家,我叫他,他说,新华,你在我家喔,快扶我坐下——他错把我家当成他家了。更多的时候,他在屋子外墙或围栏边徘徊,用拐杖敲墙,意思是要推门进屋——他在黑暗里,找不到自己的家了。

他走的时候,我正在外地念书,是事后才得到消息的。母亲说,生命的最后一刻,他曾无声长叹。母亲又说,他走时,只有你外婆守在他身旁。几年后,二姨走了,紧接着外婆也走了。再后来,大姨走了,三姨走了。舅舅舅妈为了给大学毕业后在外地工作的表弟表妹们带孩子去了外地,留下老家空落落的房子。

我无数次走近那座屋子,有时候也进去看看。只是,我永远见不到他了。

幼时,天真而肤浅的我对他并无多少理解,直到涉世已深的今天,才一次次坐在桌前,让回忆一点点下沉,沉到他那个混沌漆黑的世界中。

人生本是一片无法摆TUO的混沌。作为一个盲人,外公的世界更是如此。在他的周边,所有事物他都看不到。他脚下的路,却被他沉重的脚步踏出鲜明而熟悉的脚印来。他循着这些脚印,行走在时间和空间的交界处,虽然事实上,他只是敲击着拐杖,莫索着前行。但他很清楚自己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他是一个盲人,更是一个丈夫,一个父亲,有着众多嗷嗷待哺的儿女。他清楚自己身上的负担,这也让他有了一种无形的力量,这种力量让他在这块土地上耕耘了一辈子,出SE地完成了自己的任务。

英国小说家MAO姆在《人新的枷锁》中写道:菲利普一个劲儿问自己,人活着究竟有什么意义?世间万物,一切皆空。他活着,不过是一个碌碌之辈,无声无息。他死后,就被人忘得一干二净。

但外公并没有被人忘得一干二净。他或许从来没有想过,他的音容笑貌,会在他离开这个世界的30多年后,还在某个后代泪流满面的回忆中浮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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