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去世后银行追偿5.8万欠款,家属:请银行举证!网友拍手称快
更新时间:2023-02-27
本文转自:哈尔滨日报 浙江台州一男子陈某去世后,银行要求其家属偿还陈某生前的信用卡欠款58000元。由于双方发生争执,陈某的女儿电话中要求“先让银行证明亲属关系,否则其他一切都免谈”,随即挂断了电话。 法院判决: 银行无法举证,家属无需还款 银行将陈某家属起诉。经浙江省仙居县法院审理,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据法院判决书,因银行没有举证证明58000元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因此58000元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其家人无需归还欠款。 2月25日,记者从该案件被告的诉讼代理人吴峰燚律师处获悉,银行没有再上诉。 律师释法: 夫妻共同债务如何界定 银行起诉持卡人家属,有何法律依据?夫妻共同债务应如何界定?针对此事,记者咨询了江苏法德东恒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蓝天彬律师。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蓝天彬律师说,男子去世欠了信用卡58000元,银行可以起诉其妻子,但是有个举证责任,要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 蓝天彬律师表示,由于银行无法举证,基于上述法律规定,法院认为该欠款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无需归还。媒体时评:这个判决为何“大快人心” 当事人要求银行举证证明58000元用于夫妻共同生活,银行最终没能举证证明。这个新闻一报道,立马引来一片喝彩,众多网友甚至还有一种“扬眉吐气”般的快感。让网友拍手称快的是,当事人用银行惯用的“其道”而“治其身”,并稳、准、狠地刺在了银行的“软肋”,而且是“一招致胜”。 毕竟这些年来,因为一纸证明,某些银行把事请做得太过分了。 比如,前些年南京市有一储户家中的现金被老鼠咬了,去银行要求兑换残币,却被银行告知无法确定这些残币是不是被老鼠咬了,要求其开老鼠咬钱的证明。一句话把这个储户惊出一身冷汗,因为家里虽然老鼠成灾,但也没有哪一只老鼠会开证明呀! 另据《扬子晚报》报道,2015年夏初,南京庄先生的妻子去世,他去银行准备把妻子的定期存款取出来。尽管庄先生带了身份证、户口本、妻子的死亡证明、独生子女证等等,银行工作人员还是告诉他不能取。银行认为这笔存款是庄先生爱人的遗产,假如庄先生爱人有私生子找到银行,要争这笔遗产怎么办?言下之意,庄先生还要开一张妻子没有私生子的证明。这到底是要证明还是在侮辱人? 除此之外,更有一些诸如“我妈是我妈”“我爸是我爸”“我儿子是我儿子”的奇葩证明。此前,西安市一个年龄只有21周岁的男子想创业,需要向银行贷款,但银行却要求他出具“单身证明”。婚姻登记处的工作人员表示,都没有达到国家的法定结婚年龄,如果不是单身那不就违法了吗?这样的证明怎么开? 本来银行与储户之间发生一点纠纷是很正常的,因为工作需要,银行要储户开具一些证明,只要合请、合理、合法,符合我们社会的公序良俗也无可非议。但有些证明,别说让人哭笑不得,甚至成了奇葩。 此次当事人的胜诉,为何让网友高呼“大快人心”?这才是值得相关部门思考和反省的。 来源:新闻晨报 综合 九派新闻、红网 朱少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