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夫妻分割房产犯难吵到公证处 这咋解决
更新时间:2022-05-09
本文转自:上游新闻 丈夫付了首付,妻子出的装修款,房贷也是两人共同偿还,可到了两人离婚要分房时,却犯了难。 “闪婚”夫妻分割婚房 半个月前,荣昌公证处门外传来一阵争吵声,公证员发现,这是一对来办理公证的夫妻。是什么事让他们一边争吵着,还要一边来办理公证业务呢?公证员一边劝说,一边把丈夫小王和妻子小张(均为化名)请了进来。经过询问,原来他们是为了离婚财产分割的事来到公证处的。 妻子小张介绍说,他们是在2019年经朋友介绍认识的,在热恋了三个月后,二人便“闪婚”。但和许多年轻人一样,“闪婚”存在的问题很快就浮现:由于婚前缺乏了解,婚后两人新格不合、时常吵架。就在前不久的一次争吵中,小王动手打了妻子小张,小张无法忍受提出离婚。 而起草离婚协议时,登记在小王和小张名下的婚房如何分割成了两人矛盾的焦点。这套房子是他们婚后购买,小王父母一方给了首付款,小张一方则出钱装修,剩下的房款由他们共同偿还。 量身定做公证“套餐“ 原本婚房的分割问题并不复杂,丈夫小王想要房子,妻子小张也愿意要赔偿金。于是小王同意将装修费折现补给小张,小张配合办理过户手续。 可这时小张又有了新的担忧。她说在两人相处期间,丈夫经常欺骗她,如果她配合办理了房屋过户,小张又不认账了呢?而且小张和小王都不愿意和对方再有任何瓜葛。 很快,荣昌公证处的公证员就结合两人的实际请况,为他们量身定做设计了一套“离婚协议+提存+委托公证”服务方案。 公证员介绍说,这套公证“套餐”在离婚协议中针对房屋归属、离婚后按揭款偿还、装修款补偿、过户的事宜进行了详细约定。对于两人互相不信任问题,公证员建议小王按照约定将补偿款提存到公证处,待小张配合过户后再到公证处领取提存款,这样一来双方都不用担心对方变卦了。 此外,两人离婚后,不愿意再见面,房屋过户的事请小张可办理委托公证,待小王还完了按揭款,拿着公证委托书就可以直接办理过户。 最后,小王和小张采纳了公证员提出的方案,办理了相关公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