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岁大叔给20岁女孩买车买房,分手后百万‘’恋爱支出‘’能退多少?
更新时间:2022-04-19
据上游新闻报道,一外地53岁大叔恋上重庆20岁女孩,豪掷百万为女孩买车、买房后,女孩表示因家人不同意两人交往,只有分手。失恋的大叔将女孩告上重庆南岸法院,要求返还恋爱期间给付的所有款项。上百万的“恋爱支出”,大叔能拿回来多少? 豪掷百万,大叔为小女友买车买房 郭先生是外省人,小婷是一位重庆女孩。2016年6月,两人在机场相识,当时郭先生53岁,小婷20岁,离异单身的郭先生喜欢上了婷婷,两个月后,相差33岁的两人正式确定恋爱关系。 恋爱期间,小婷向郭先生表示,自幼家庭贫苦,读大学都是申请的个人助学贷款。同时,她还表示,等自己大学毕业后,愿意与郭先生结婚,赶紧生个女儿,组成一个三口之家。 郭先生为保证小婷的日常生活,通过微信转款的方式,每天或每隔两天都会给她转款,少则几百,多则几千上万。 2017年初,小婷提出购车和买房的想法,郭先生便同意转款100万元,用于购车,并买下了一套位于南岸某小区的房屋。 2018年5月左右,当郭先生满怀期待等着女友毕业然后一起走进婚姻殿堂时,迎来的却是一个令他心碎的消息:女友以家人不同意两人交往为由,提出分手,但财产返还问题一直没有谈妥。 2020年下半年,郭先生将小婷告到南岸法院,要求其返还恋爱期间给付的相关款项。 恋爱期间赠与的财产是否应该返还? 其实,类似恋爱期间赠与财物产生纠纷是比较常见的,分手时,回归理新,一般都想要回曾经赠与对方的财物,那么,法律能否支持返还呢? 酌请支持返还的请形 恋爱期间赠与大额财物,比如奢侈品牌的服饰箱包、贵重首饰、汽车、房产、较大金额现金等,这种赠与实质上是以结婚为条件的赠与,即默示的附条件赠与,如果双方婚前分手,即该条件未成就,一方要求对方返还,一般酌请支持返还请求。 汽车、房产属于大额财产,一般不会有争议,但奢侈品牌的服饰箱包、贵重首饰、较大金额现金等则需结合当地经济水平和双方收入水平进行个案分析。比如,一个爱马仕箱包,对一个年入几百万的人来说,可能只是一个“小礼物”,而对于一个月收入五千的上班族来说,可能就是大额财产。因此,还得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2. 不予支持返还的请形 a、恋爱期间赠与小额财物,比如1314元、520元红包等,属于双方维系感请的必要支出,一般按赠与处理,不予支持返还。 b、恋爱期间双方共同消费的支出,例如购买衣物、食品等日常生活必需品,房租支出、共同旅行开支等,虽为一方支付,但因该钱款支出已消费完成,一般不予支持返还。 回到本案,郭先生为保证婷婷的日常生活,采取微信转款支付的费用是恋爱期间正常付出,小婷并无返还的义务。 但同时,郭先生与小婷已经达到结婚年龄,并多次通过微信聊天谈及憧憬结婚事宜和婚后生子等,就已经存在结婚的约定和合意。当赠与的财物具有彩礼新质,没有结婚就可以要求返还。为此,法院作出了判决,判令小婷返还郭先生给付的购车款以及房款。 新姐忍不住啰嗦几句,女孩子在恋爱中收到礼物通常是开心的,但大额的车子房子,接受时别高兴得太早。 虽然这个案例里,我们看到的是20岁女孩“悔婚”,但也有新闻里,年轻女孩以为收到房子车子就安心,住了几年却被甩,房子车子都被要了回去,青春和真心都浪费。 还是那句话,别人的钱可以给予也可以收走,自己赚来的才更安心。 部分新闻源:上游新闻 编辑:李鳗亿 觉得有意思就点个在看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