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抗倭的男人死了:倭寇、东南走私集团、朝廷代言人,都是凶手
更新时间:2022-07-30
明中期作乱东南的倭寇 嘉靖二十六年(1547年),大内义隆派遣策彦周良率领使团入贡大明,这是明日勘合贸易断绝前最后一次正式的使明往来,策彦周良是最后一位被明朝政府正式承认的“遣明使”。嘉靖二年(1523年)的“宁波争贡之役”对明朝建立的东亚秩序的损害,关键点在于进贡使团的真伪问题(注:争贡之役,日本国内两个势力各派遣明使,两拨人在中国打了起来,并杀伤不少中国官民)。嘉靖帝在大国不失信的前提下,强化“十年一贡”原则,试图挽救濒临崩溃的中日关系。随着明帝国东南沿海走私集团的日益猖獗、倭寇问题逐渐加剧、明朝内部矛盾显现,明帝国对“遣明使”的处置,未免带有政治、经济等方面的考虑。 一、策彦使团入明 嘉靖六年(1527年),明帝国政府强化了“十年一贡”的贸易原则,并在嘉靖十八年(1539年)湖心硕鼎使团入明时向日方正式传达了这一要求,明帝国要求日本严格遵守“以后贡期定以十年,夷使不过百名,贡船不过三只,违者阻回”。但策彦使团不仅在时间上没有满十年,使团人数和船只数量也远远超过规制要求,这对明帝国处理危机的能力提出了挑战。 明代的朝贡贸易早在策彦使团抵达定海时,宁波的地方官员就以贡期未及、人船数量超额为由拒绝了他们的入贡请求。策彦周良无奈之下,只能以等待归航季风为名,暂时把船只停泊在定海南部的嶴山。嘉靖二十六年闰九月五日,宁波地方官员见日本使团长期逗留,此时贡期将至,于是和日本使团商议,准备好勘合、表文,上奏嘉靖帝。嘉靖帝大怒,下旨严厉驳斥:“倭夷不守贡期,又挟带人船越数,三司巡海等官不遵例阻回,乃容潜居港外,引起事端。且往年宗设之叛,尚未正法,其令新巡抚官亟为处分,及宋素卿曾决否一并查奏。”就是说,嘉靖二年“宁波争贡之役”的主犯谦道宗设还没有落网,嘉靖帝也不知道宋素卿被抓后,地方官员有没有及时审问。现在策彦使团还没到朝贡的日子就来了,使团人数又超过限制。宁波的地方官不仅没有妥善地劝他们返回日本,反倒让策彦使团长期滞留海外。嘉靖帝为防止再次发生像“宁波争贡之役”那样的流血事件,让新任浙江巡抚朱纨负责处理此事,并调查宋素卿一案是否结案。 令嘉靖帝恼怒的不仅仅是策彦使团的违制问题,更多的是对宁波官员的不当处理方式的不悦,不是妥善处置,而是放任使团长期“潜居港外”,等候贡期。在不违背明帝国国家“大信”的基础上,嘉靖帝要求日本使团对自身的违制问题做出解释说明,符合明帝国的“怀柔远人”之道,体现出嘉靖帝试图挽救中日朝贡贸易的良苦用心。 《锦衣之下》嘉靖帝在策彦使团之前,明政府曾经拒绝了嘉靖二十三年(1544年)释寿光和嘉靖二十五年(1546年)清梁的两次入贡请求。对于拒绝释寿光入贡的请求,《世宗实录》记载:“夷使释寿光等复来称贡,礼部言日本例十年一贡,今贡未及期,且无表文,并正使难以凭信,宜照例阻回,其方物收候作下次贡仪,移文本国知会。”是说礼部在嘉靖六年明确规定,日本每十年朝贡一次。释寿光使团不符合朝贡的时间要求,而且也没有日本国王的贺表公文,他们的身份实在令人怀疑。现拒绝释寿光使团的朝贡请求,他们的礼物也让他们带回去,留作下次朝贡使用。明政府拒绝释寿光使团入贡固然不乏“贡未及期”这样的理由,但使团没有勘合、表文国书等可以证明使团“正使”身份的凭证才是更深层次的原因。 万历十二年(1584年)明、日贸易船旗帜二、“双屿港之战”与稽天、新四郎事件 嘉靖朝中后期,倭患日益严重,倭寇危机逐渐显现,明帝国内部矛盾加剧。宁波地区不仅是日本使团朝觐的必经之地,还是“衢、处二府矿徒”、“福建漳、泉等府豪民”通番入海、勾结倭寇作乱的地区。巡按御史杨九泽给嘉靖帝上奏,请求设立浙江巡抚一职,派国家重臣巡视,管辖福建、浙江,兼节制广东,使“威令易行,事权归一”。而朱纨作为新任的浙江巡抚,主要职责就是整顿东南地区的海防,解决倭乱问题。而策彦使团的到来,正好为朱纨开展一场军事行动提供了偶然条件。 双屿港位于舟山群岛的六横岛,隶属宁波府定海县。正德末年,一些沿海地区的渔民在双屿港从事走私贸易。嘉靖年间,海盗私商集团的首领汪直、许栋等人在此聚集,又有葡萄牙、琉球等地私商介入,此处遂成为明帝国东南沿海地区最为重要的走私据点,因此,双屿港成为朱纨的首要打击目标。 浙江的大海盗在经过大量的战前调查准备工作后,朱纨认识到,因为天气寒冷,双屿港的倭寇暂时转移到大麦坑躲避风寒,双屿港现在兵备空虚。嘉靖二十七年(1548年)二月,朱纨以“防范倭夷”为名,派遣通行福建巡视海道副使柯乔和浙江温处兵备副使曹汴分水陆两路把军队集结到双屿港附近。而如此重大的军事行动如何做到严格保密呢?此时策彦使团的到来刚好给了朱纨调集军队的借口。为了防止随使团而来的军船因不得入贡,像嘉靖二年“宁波争贡”那样机起动乱,为患地方,朱纨可以光明正大地调集军队“加强军务防御”。同时,为防止策彦使团泄露消息,朱纨命令策彦使团在港内停泊,并让浙江官员严密监视使团的动向。这些举措多多少少蕴含着朱纨“防倭靖海”军事部署的考虑。 朱纨嘉靖二十七年四月初二,浙江都指挥佥事卢镗意外地在海贼林烂四的船上俘虏了两个日本人,稽天和新四郎。经过审问,朱纨得知,稽天和新四郎是受到日本国王的指使,前往明朝从事走私贸易,此外,还有数百个日本人还在来明朝的路上。朱纨拿到稽天的供状后,马上前往嘉宾馆质问策彦周良,策彦周良坚决认为,稽天不是日本国王所派,而是日本倭寇招有。绍兴知府也认为:“稽天手书来历,词多支漫,恐系诈伪”。 于是朱纨再次提审稽天,但此时稽天的供状措辞和第一份完全不一样。在稽天的口供中,有一个福州商人林陆观前往日本贸易,路上遭遇大风暴,流落异乡三年。日本国王为此感到哀伤,借给林陆观米钱和五贯白银,派稽天、新四郎等五人护送林陆观归国,顺便收回米银费用。不料在归国途中林陆观被明朝官兵杀死,只有稽天和新四郎活了下来。 朱纨对稽天的第二份供状是明显不信的,而且策彦使团“今年大邦众人来日本者,不知其几多,大邦亦何从知之”的说辞也漏洞百出,存在隐瞒,但朱纨也没有直接戳破。他一方面向嘉靖帝上奏,让策彦使团入贡,继续维持中日朝贡关系;另一方面,既然稽天承认与日本国王有联系,稽天就是“真倭”,那么朱纨就可以拿稽天和新四郎威胁日本国王协助明朝处理为害中国东南沿海的倭患问题。 倭寇三、“张德熹事件”、“佛郎机事件”与朱纨之死 《明史·朱纨传》的记载多有失实之处,《明史》认为朱纨之死有两个原因,一是以“便宜行事”的名义诛杀了海寇林烂四等人;二是再次以“便宜行事”的名义诛杀了李光头等90余人,因此遭到言官弹劾,被迫吞食毒要谢罪身亡。 事实上,言官们针对朱纨“便宜行事”的主要依据就是嘉靖帝颁给朱纨的八枚旗牌,但在整个双屿港之战的过程之中,这八枚旗牌还没有到朱纨的手上,朱纨也只能命人严加看管等候对俘虏的处决命令。但就在此时,一些被俘虏的“真倭”利用关系网接引地方豪民,在浙江大小官员的纵容下潜逃。 倭寇早在嘉靖二十七年三月,就有人向宁波嘉宾馆投掷了一封匿名信,这封信的内容是“天子命都御史起兵诛使臣”,让策彦使团可以先下手为强,利用军船诛杀都御史,这里的都御史当然就是当时的浙江巡抚朱纨。而署宁波府事推官张德熹虽然早就得到了消息,但因为朱纨在剿倭过程中杀死了他的亲叔父张珠,遂对朱纨怀恨在心,一直隐匿不报,差点酿成第二次“宁波之乱”。张德熹是福建人,对福建出身的海盗颇有维护,并且,在福建籍的官员中间,一张盘根错节的利益关系网也悄然形成。 朱纨以退为进,上书嘉靖帝,请求告老还乡。嘉靖帝并没有同意他退休的要求,而是让他回老家调理身体,等到身体康复之时,再行起用。同时,嘉靖帝命人审理张德熹一案,事实上也是对朱纨的安抚。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嘉靖二十八年(1549年)二月,明军在走马溪俘获一个麻六甲国(今马六甲)王子、一个满喇甲国(马六甲王国)王孙、一个麻六甲国国王的王弟,及通番人李光头等数人。为了防止李光头等人像上次双屿港的海寇那样被放走,朱纨一面把诏安走马溪“俘获夷王”写成捷报上报嘉靖帝,一面又动用旗牌“便宜行事”的权力先斩后奏,处决罪迹昭彰的96名首犯。 这件事引起了轩然大波,“一时诸不便者大譁”。两个月后,在宁波鄞县大户屠侨的唆使下,御史陈九德上书弹劾朱纨“残横专擅”。而巡按福建按察御史也质问朱纨:“同中国姓名者,非沿海居民乎?又恐未必尽皆谋叛者也。如有通番等项,岂无应分别首从者乎?”嘉靖帝先入为主,罢免朱纨的职务,令其原地待命。同时,派遣杜汝祯和陈宗夔前往诏安进行调查。朱纨走投无路,心中悲愤难平,服毒自杀。 文史君说 从明帝国政府的角度来说,“朝贡贸易”的政治效益是远大于经济效益的,因此,分析“朝贡贸易”中反映出的明日关系变化,首先应从政治角度考虑。嘉靖帝对策彦使团“十年一期”的考虑与其说是坚守原则,不如说是以“纳贡”为前提,灵活处理使团违制问题,以维系明日朝贡关系。策彦使团朝贡大明之时,明朝东南倭患加剧,朝堂之上的政治斗争也更加机烈,这使得明帝国对倭患的处理不可避免地牵涉到政治、军事、外交等一系列复杂问题。朱纨借“双屿港之战”意外俘虏两名日本人的机会,试图把日本国王与倭寇问题联系到一起,以此作为解决沿海倭患问题的一条路径。然而,朱纨在整肃海防的过程之中,对东南走私集团大力打击,得罪了浙闽豪家集团,引起当地豪家与朝堂代理人的疯狂反击。嘉靖帝也听信谗言,认为朱纨不仅没有剿倭成功,反而恶化了明朝和藩属国之间的关系,嘉靖帝给朱纨的罪名除了“擅杀”外,还有“服远不能”,从中也可以窥见端倪。朱纨自然就没有什么好果子吃,最后落得个服毒自杀的悲惨下场。 参考文献 《明世宗实录》,台湾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62。 [清]张廷玉等修,《明史》,中华书局,1974。 [清]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中华书局,1977。 [明]朱纨,《甓余杂集》,北京大学藏嘉靖二十八年刻本。 郑樑生,《嘉靖年间明廷对日本贡使策彦周良的处置始末》,收入氏著《中日关系史研究论集》,文史哲出版社,1990年。 刘晓东,《“倭寇”与明代的东亚秩序》,中华书局,2019年。 (作者:浩然文史·神启) 本文为文史科普自媒体浩然文史原创作品,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文所用图片,除特别注明外均来自网络搜索,如有侵权烦请联系作者删除,谢谢! 浩然文史是全博士团队文史科普自媒体,全网主流平台文史类优质作者。让专业的历史更有趣,让有趣的内容更有深度。古今中外,考古文博,更多内容请关注我们的同名公众号(id:haoranwenshi)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