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梦华录》中的掌柜、厨娘、歌伎,看宋代女新的职业与地位(4)
更新时间:2022-06-16
剧中周舍在放妻书上画押。 当然也有和离不成的,那就公堂上见,《宋代女新法律地位研究》一书中提出,大量史料也表明,宋代女新有一定的民事诉讼权利,妇女为了自身和家庭的利益,可以走上法庭。在宋代时风气更开放、女新地位更高的广州,女新甚至可以代替丈夫上公堂,如这样的记载“番禺……妇代其夫诉讼,足蹑公庭,如在其室家,诡词巧辩,喧啧诞谩”非常强悍果敢。 宋代经济繁荣与特SE经营的茶铺 《梦华录》中,赵盼儿的身世阅历被设定为:曾因父罪被没为官机、隶杭州乐营。她被父亲告诫“越是出SE的官奴婢,命运就越是凄惨”,赵盼儿为了不以才貌悦人而藏拙,掌事者认为她不擅歌舞,送她去学了账房管事,所以在TUO了乐籍以后,赵盼儿利用自己所学的经商本领,先后在钱塘和东京靠开设茶铺营生,之后还在东京开设了酒楼。 赵盼儿选择在东京开茶铺,可谓是恰逢其时。北宋城市人口据统计已达到百分之二十,商业化大幕拉开,“糊口之物,尽仰商贩”。《清明上河图》和《东京梦华录》两相参照,可以鸟瞰东京商业图景,有学者计算,《清明上河图》中有四十五幢楼宇用作商业经营(总房屋有一百二十二幢),其中有酒旗的酒楼八幢、明显是茶馆的约二十多幢、服务业及其他营业的九幢,而馀下的都是食店。包括酒楼、茶馆及食店在内的人物约一百三十馀人,占画中人物总数的百分之十七。餐饮业成为运输业以外正规商业活动(不包括摊贩及个体户)中第二重要行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