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不肯生孩子,丈夫是否可以起诉离婚吗?(2)
更新时间:2022-05-22
争吵来争吵去,看王女士依然不愿意松口,何先生直接以此为由提出离婚。并认为王女士侵犯了他的生育权,索要经神损失赔偿,这让王女士十分委屈。当初明明是双方说好的丁克,你突然反悔不说,怎么还好意思找我要赔偿?也是憋着一口气,她怎么说都不肯离婚,双方最终闹上了法庭。 法理分析: 男女双方均有生育权,均有生育自由,这儿的生育自由包括:自由而负责地决定生育子女的时间、数量和间隔的权利,自由地决定是否生育的权利。既有生育的自由,也有不生育的自由,无论是否生育都不应当受到歧视。就算是夫妻之间,是否生育也需要双方达成一致,一方生育权利的实现不得妨害另一方的生育权利。 从理论上说,繁衍后代是男女双方的共同行为,不可能依靠单方实现。因此,该权利的实现应该以双方协商为基础,两个人共同的意愿才能实现。丈夫无权强迫妻子生育,法律对此有明文规定:妇女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所以在此案中,王女士要不要生孩子,那是她的自由。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起诉离婚是公民的一项权利,因为妻子不肯生孩子,何先生确实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但若只是说因为王女士不肯生孩子所以提出离婚,法院未必会判决同意,法院判决离婚的原因必须是感请确已破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