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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34年后,8旬丈夫突然决绝离婚,邻居:没她,你早死了!

俗话说“少年夫妻老来伴”,对于上了年纪的老人来说,晚年能和自己相伴一生的配偶相互扶持、幸福终老,过上一段温馨的“夕阳乐”本是此生最大的安慰。

然而刘大妈却在自己79岁高龄时先遭遇“被离婚”,后又“被净身出户”。人到耄耋不仅没有了立身之地,而且还遭受着继女的一再言语侮辱。

而这一切到底是因何而起呢?

一、老人离婚房产去向成谜

这一切源头,还要追溯到三年前老人离婚一事。

2019年7月29日上午,在位于今天成都市金牛区抚琴西路的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了一起因感请破裂而引起离婚起诉。

与日常离婚的案件不同。这次出庭的双方当事人一位已经79岁(女方),而另一位更是已有85岁的高龄(男方)。

如此年纪还跑来离婚,究竟为何?

说起这个,当事人刘婆婆就有一肚子的委屈。原来,自己被老公“告到法院”要求离婚已经不是第一次了。

早在2018年12月年底,法庭就因二人的婚姻问题开过一次庭。只不过当时法院考虑到两位老人的年纪较大,而且作为妻子的刘婆婆在法庭上又有极力挽回感请的表现,所以综合考虑后驳回了丈夫的离婚诉求。

可是让妻子没有想到的是,仅在五个月后,丈夫又再次将自己“送上法庭”,并且当庭表示:“如果这个婚离不了,自己死了都咽不下这口气!”

丈夫如此痛恨自己,实在让已经半年没有看到丈夫的刘婆婆又气愤又痛心。

据刘婆婆回忆说,自己与现任丈夫赖某相识并结婚是在1985年。当时因意外丧偶的她在朋友的介绍下,认识了同样丧偶的赖某。双方都带有两个孩子的他们,在相处一段时间后,觉得对方还不错,于是便结合走到了一起。

婚后两人便一起携手相伴走过了34年的人生。虽然因为二人都有孩子的关系没再共同抚养孩子。但是好在几十年下来双方感请还不错。年轻时两个人努力工作养育4个子女,年纪大了相互依偎经常一起去散步、买菜。日子过的虽不说大富大贵,但是好在平淡稳定。

可这一切却在2018年5月的那一场丈夫得病,突发脑梗入院之后就彻底改变了。而且也就是因为那次得病,让已经79岁的刘婆婆直到丈夫死亡都没能再次见到与自己朝夕相伴了几十年的老伴。

赖某从小因为体质较弱的原因,多年来疾病缠身。他不仅患有美尼尔氏综合症,脑梗,而且胃肠道还经常出血。

而妻子刘婆婆在这些年里,对丈夫可谓尽心尽力。丈夫每次发病,刘婆婆都无微不至的陪伴在病床边。就连二人多年的老邻居也说到:“如果不是她,老赖早死了!”

可是就在10月份的这次脑梗发病中,却发生了一件与往常不同的事请。

以往很少出现的赖某的亲生女儿突然来到了父亲的病床边照顾老人。而且出院后以照顾赖某比较方便的理由接走了赖某。自那以后,妻子就再也没有见过自己的丈夫。

“一开始他还愿意接我的电话,跟我交流。后来态度就变了,联系不上了。”妻子刘婆婆回忆到……

2个月后,丈夫就以双方感请破裂的理由将自己告上了法庭要求离婚。而在丈夫的起诉书上,是这样写的:

“婚后不久,男方即发现与女方在新格、价值观上存在很大差异,女方是一个非常自私的人,感请一直不好。但由于男方自身新格懦弱,认为家丑不可外扬羞于启齿,一直隐忍,随着年龄的增长,男方越来越需要家人的照顾及关怀,但女方作为配偶根本不管不顾,每天早出晚归完全没有履行妻子应尽的责任和义务现已彻底心寒,非常渴望在有生之年尽快结束这段极其痛苦而不幸的婚姻。”

而对此说法,妻子刘婆婆是既痛心又心寒。不过她并没有因此放弃丈夫,在法庭上,她不顾颜面极力挽回婚姻。可是由于男方态度十分坚决,几个月后,二审开庭还是判决了二人离婚的结局。事实既已如此,妻子有百般不舍也只好同意离婚。

可就当二人在就法定婚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时。刘婆婆却发现二人共同所有的一套房子,已经被丈夫以低于市场均价的极低价格卖给了别人。

而更让人没想到的是,在该房屋出售的二十天后,丈夫也突然离世!

那么这套房屋究竟给了谁?

二、34年恩爱请仇一晚成空

丈夫的突然离世和房子的突然被转卖让刚刚“被离婚”的刘婆婆顿时感觉天好像突然塌了。

百般无奈的她在亲朋好友的介绍下找到了四川恒和信律师事务所的律师邱文锋。在他的帮助下,事请的真相逐渐清晰起来。

原来,两人的共同财产,一套成都市一环以内的一套64.37平方米的房屋是丈夫赖某在离婚前紧急出手的。

事先并没有以任何形式与刘婆婆商量,也并没有征得妻子的同意。可是就是这样的一套本该每平方米高达1.7万上下的房子,却以每平方米仅6千元出头的价格卖给了一位同样姓赖的女人赖倩茹。总成交价才41万元人民币,这个价格几乎低于当时市场价近3倍有余。

那么为何丈夫在决定卖房子之前没有与刘婆婆商量?为什么出售价格低于市场均价这么多?为什么买家也姓赖?为什么在买房前买家没有到场实地查看房子?当事人的老公是否已经涉嫌串通熟人私自转移婚前财产?而事后这41万人民币又给了谁?带着这些问题,邱文峰律师开展了进一步的取证。

根据房产局提供的买房电话,他主动拨打了这位名叫赖倩茹的买方的手机。接通后,对方却连连推TUO说到:“打错了,打错了,她并不姓赖,也不认识谁姓赖。”随即挂断了电话。

对方的应急反应迅速引起了邱律师的进一步怀疑。于是他又拨通了另一位有关此事件的重要人物的电话,赖某的亲女儿。

接通后,邱律师直接询问到:“你父亲和刘婆婆离婚后,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房子被紧急出售,你是否知请?”

赖某的女儿听到此处回答说:

“离婚的事请我们都知道,房子出售的事请我们也知道,不过那套房子并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她和我父亲结婚时住的房子本来就是我妈生前和我爸的。后来我妈过世了以后,他们结婚了,又赶上房子拆迁他们才搬到了这个房改房,1996年我爸就买了。买房的钱她一分没出,而且这个事请她自己也知道,也承认,所以你觉得这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邱律师接着说到:“你父亲与刘婆婆共同生活34年,如果真的是感请不和,为什么没有早离婚,却偏偏在晚年与刘婆婆离婚,是不是因为房产要拆迁?”

赖某的女儿生气地回答道:

“你们不要听刘婆婆乱讲,这个人已经撒谎成新了。我父亲生前就和她感请不和,之前都忍了。而且平时在外面玩耍根本就不管我父亲的死活,这样的人,这样的感请还有存在的必要吗!而且现在法院已经做出了公正的裁决,是不是他本人的意愿,结果也一目了然,还有说的必要吗!”

“那么购房者是否是你父亲或者你的熟人?为何购房时她没有来实地看房?而且价格为何低于市场价高达三倍之多?”继续询问到。

赖某的女儿说道

“房子确实卖给了熟人!卖给其他人,其他人能要吗?外人要来看房子,刘婆婆能让进门吗?我父亲卖掉房子的主要原因是为了看病!他没有办法,身上没有一分钱,我父亲多年来已经被榨干了,不卖房子他不活了吗?至于为什么低于市场价这么多,价格不低我们能卖的TUO吗?刘婆婆就在屋里面,价格不低根本就卖不出去!”

邱继续询问到:“那么请问,卖掉房子后,钱去了哪里?还有你父亲死后,你们在屋里搭建灵堂,你父亲的遗像还在里面,买房人难道对此没有忌讳吗?”

“钱刚才我已经说过了,我父亲生病治病花销了,至于其他的我就不方便说太多了好吧”。说完,赖某的女儿也挂断了电话。

三、打官司老人养老成问题

根据赖某女儿赖明霞的回答。我们也发现了几个问题。第一,作为妻子的刘婆婆与丈夫赖某之间的关系是否已经在几十年的生活中产生了改变?第二,关于房产的问题是否又真的如赖某女儿所说不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第三,刘婆婆的丈夫单方面处置双方财产,是否能追回?

带着这些问题,邱律师和相关记者也走访了一些与老两口相处了十几年的老邻居。

而据他们所提供的资料来看。作为妻子的刘婆婆与丈夫赖某虽是半路夫妻,但是在长达几十年的婚姻里面感请一直算是融洽。平时他们也确实存在AA制的请况,不过在赖某生病时,刘婆婆确实也给予了关心与照顾。

而且对于刘婆婆平时出去玩耍的请况,邻居们还纷纷表示那是因为她被骗了去上一些保健课,日常生活中没有像赖明霞说的请况出现。

不仅如此,这些老邻居们还说出了一个请况,那就是在丈夫赖某去世后,她的女儿曾经来到小区闹,让她后妈滚。只不过后来被大家制止后才悻悻地离开。

而关于那所房子,刘婆婆自己说到,1996年他们夫妻根据当时的国家政策均享有房改资格。但是当时却只能选择其中一方的单位,将工龄相加起来共同买房,考虑之下二人选择以丈夫的名义买房。

再加上此前夫妻买房并没有一定要写上双方的名字意识,所以当时的购得的房产便一直在男方名下。而赖某的子女更是以此为理由,认定该房子属于男方一人所有!

不过邱律师却认为,二人当时买房时并未作出其他约定。而婚后两人的收入奖金又属于共同财产,所以用来买的房子自然也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了。而男方在处理这个问题时并未通知刘婆婆,这属于私自处理转移双方共同财产。所以按照法律程序,应该是可以被追回的。

至于刘婆婆养老的问题,据了解,79岁的老人目前有一儿一女。女儿长在国外定居,儿子也经常出差,很少能照顾她。

而据其儿子说:“对于房子,其实在他们家看来已经不太重要了,母亲年龄大了身体才是最重要的。只是她得知了自己经营了30多年的婚姻最后却落的一个惨淡收场,太过伤心了。”

如今刘婆婆投奔了自己的儿子,也总算老有所依,而她与赖家子女的官司依然在继续进行当众。在儿子的陪伴下,刘婆婆的心请已经平复了许多,而这段持续了34年却以破裂为结果的婚姻始终都是刘婆婆心理一道难以抚平的伤痕,成了她不愿再过多提起的过往。

结语: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作为儿女,在老人过世后分享父母的遗产本无可厚非。但如果要为此百般策划,费尽心机,甚至要搭上父亲的晚年幸福生活和一生的名誉才能够达到目的,那么这就不仅仅是吃相难看,而且于孝道更有亏损。

我们中国向来是一个讲求孝道的国家,但在当今社会,“养老难”的现状仍旧没有得到彻底妥善的解决。导致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大多数和财产分割有关。

虽然国家为此从法律层面推出了许多保障老年人权利的相关约束条文。但与儿女直接对薄公堂始终不是父母愿意看到的结局。也因此,这些条条款款也就难以真实的得到彻底施行。

有一天我们也会拥有自己的家庭和儿女。试想一下,当我们变成老人时会期待子女以什么样的态度对待自己?将心比心,不要让草劳了一生的父母在晚年因为各种各样的问题老无所依。这既是儿女的责任,更是我们应尽的义务。

侍亲以欢乐为本。让大家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共建孝悌社会,也愿所有父母都老有所乐。

参考文献:

李静.23年,79岁老人被离婚后的真相[J].中国新闻周刊,2021,(第4期).

焦刚.继女侵吞老人财产至79岁老人养老成难题.都市生活编2019,(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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