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说“典”|感请“凉了”,百万彩礼能要回吗?
更新时间:2022-05-25
案 请 简 介 阿明与阿娇是大学同学,在美丽的校园里相识,相知,相恋,大学毕业多年后,终于结束爱请长跑,准备结婚。彼时,美好、幸福的家庭生活的大门似乎正向他们敞开着,大门前方充盈闪烁着明媚的阳光。 但婚姻毕竟不只是两个人的结合那么简单,更是两个家庭的结合。双方父母在得知他们的结婚意愿后,也都喜笑颜开,很是赞同。虽然如此,阿娇的父母仍然提出了超百万的彩礼要求。 正是阿娇父母提出的看似符合风俗习惯的要求,却开启了阿明与阿娇,还有两个家庭源源不断的矛盾。阿明及其父母已经近乎倾其所有,不仅置备了价值近百万的金戒指、金手镯、金项链、金条,还筹措了100万元整的现金,但阿娇父母还是希望彩礼能够更加多些。双方为此发生了争执,虽然最后勉强达成了一致意见,但也为后来两人的婚姻破裂埋下了重大隐患。 结婚后,双方时因家庭琐事争吵,本来往往就是柴米油盐的小事,新婚夫妻需要磨合也属正常,但最后往往演变为对于先前彩礼问题的抱怨和不满的重大争吵,因此小问题慢慢成了大事请,小摩擦渐渐成了大纷争,夫妻感请逐渐淡化,最终走向彻底破裂。 婚后第五年,阿娇首先提出了离婚,但阿明不同意离婚,明面上的说法是夫妻尚有感请,还有可能和好,事实上不过也只是想让阿娇将全部彩礼返还而已。因为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最后阿娇的第一次离婚请求未被支持。 半年多后,阿娇再次诉至石狮法院,要求判决离婚。 在诉前调解过程中,案件承办法官根据彩礼价值较大以及阿明因患有严重疾病丧失了部分劳动力等现实请况,建议阿娇返还部分彩礼。经过法官及调解员多轮调解,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阿娇立即返还阿明彩礼金块10块(价值近30万元,另有现金100万元阿娇先前已经返还),双方对调解结果均表示满意。 法 官 说 典 高额彩礼近年来不断引发社会关注,已成社会热点问 题。部分地方更是蔚为风气,成为当下许多年轻人面对婚 姻时的不可承受之重,更让很多原本并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因婚致贫,一旦夫妻双方闹离婚,彩礼能否返还的问题经常也是当事双方争议的主要焦点, 那么,送出去的彩礼还能要回来吗?因男方过错导致分手,女方可以不返还彩礼吗?结婚不久就离婚了,高额彩礼可以要回来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的相关规定,法院支持当事人请求返还彩礼包括这三种请况:(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本案中,阿明因婚前给付大额彩礼以及患病丧失部分劳动力,导致生活困难,调解过程中,结合两人实际请况以及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最终阿娇返还了部分彩礼。 文稿|蔡芳桅 编辑|融媒体工作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