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起,福州婚姻登记实现“全市通办”!
更新时间:2022-07-20
N海都全媒体记者 唐明亮 记者今日从福州市民政局获悉,自8月1日起,福州开展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全市通办”。 据悉,“全市通办”实施之后,男女双方或有一方为福州户籍,或一方持有福州市有效居住证的福建户籍居民,可在福州任一县(市)区婚姻登记机关(不包括福清市各乡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福州市涉外婚姻登记中心)办理结婚登记。 离婚登记、补领结婚登记证、涉及现役军人和涉港澳台、华侨及涉外国人的结婚登记不在此次“全市通办”范围。 具体办理所需材料如下: (一)一方或双方为福州市户籍的居民需提供: 1.双方的常住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双方近期大2寸半身免冠合影照片3张; (二)一方或双方为非福州户籍的省内居民需提供: 1.双方的常住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福建户籍一方在福州市的有效居住证; 3.双方近期大2寸半身免冠合影照片3张; 编辑:小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