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减少与孩子之间的矛盾冲突?缓解养育焦虑,从尊重儿童权利做起——
更新时间:2022-05-31
生活中,不少父母抱怨“孩子不听话了”“逆反心理越来越强了”,父母和孩子之间总是“相爱相杀”。 六一儿童节到啦,到底什么是给孩子最好的礼物呢? 中国教育报家庭教育公开课送您一份亲子大礼包,帮助父母了解,怎样做才是真的“为了孩子好”。这个儿童节,尊重儿童权利,给孩子最好的陪伴吧~ 中国教育报家庭教育公开课邀请天津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关颖老师,以“尊重儿童权利,缓解养育焦虑”为题,录制了共40个话题的系列视频课程。 关颖老师以社会学视角研究家庭教育30多年,她从儿童权利视角来审视家庭教育,引领父母分析和认识自身的问题,进而悟出更多认识孩子、理解孩子、积极促进儿童健康生存和发展的道理,寻找并探索更多养育孩子的好方法。 不要以“为了孩子好”的名义伤害孩子 关颖老师认为,亲子冲突背后的问题症结在于,一些父母以“为了孩子好”的名义做的许多事,按照成年人认定的理想模式和目标来左右孩子,忽视了儿童自身的生存、发展规律和需求,孩子作为独立的个体应当享有的权利得不到尊重。 比如在教育内容上,有的父母不顾及孩子的感受、需求、能力,习惯于按照成年人的意志为孩子安排生活方式和内容,确定生活目标和行为选择;在教育方式上,热衷于对孩子单向度地、教条地说教,不屑于征求孩子的意见、听取孩子的声音、取得孩子的认同…… 正是基于这些问题,关颖老师认为,与其说是当今的孩子不好管、跟父母“对着干”,倒不如说是父母把自己放在了与孩子对立的位置上,管孩子的方式并不适合孩子的特点和他们真正的需求。而许多父母们意识不到这一点,常常会以“爱孩子”的名义伤害了孩子。 家庭教育有“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 关颖老师的系列课程一直贯穿一条主线,即孩子是生存和发展的主体,父母是教育行为的主体,儿童权利和家长素质是他们的内在要素。 基本观点是:家庭教育有“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一个中心任务是教孩子做人,两个基本点:一个是以孩子为本——尊重和保护儿童权利 ;一个是以家长为主体——提高自身的教育素质。 只有把孩子当作一个独立的权利主体,尊重孩子的特点和发展规律,对孩子的抚养教育才能真正有助于他的成长。 孩子是大人的一面镜子,他的那些不尽如人意的言行,往往与父母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父母提高自身的教育素质才能更好地尊重和保护孩子的权利。 爱孩子应以尊重儿童权利为前提 系列课程以问题视角分析家庭教育中普遍存在的难点和热点问题,围绕如何尊重保护儿童的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基本权利展开,给父母们提供了许多有益又实用的育儿建议。 课程由五个专题组成(第一个专题为概述),总共40个话题。 概述(话题1—话题8) 主要谈有关儿童权利的综合新问题,如为什么要以儿童权利视角认识家庭教育?为什么说漠视儿童权利是家庭教育失误的根本原因?为什么爱孩子必须以尊重和保护儿童权利为前提?如何认识与应用保护儿童权利的基本原则? 另外四个专题分别谈儿童的四项基本权利。 专题一(话题9—话题16):围绕儿童的生存权,谈父母的首要责任是对孩子生命的呵护。 专题二(话题17—话题24):围绕儿童的发展权,谈儿童期对孩子一生的重要新。 专题三(话题25—话题32):围绕儿童的受保护权,谈孩子作为权利主体不同于成年人的特殊新。 专题四(话题33—话题40):围绕儿童的参与权,谈亲子冲突的根本原因是父母与孩子“争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