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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私醫可處方新冠口服藥

【大公報訊】政府昨日公布可以處方新冠口服藥物的私家醫生名單,現時全港有212名私家醫生,遍布港九及新界。他們在處方新冠口服藥時,必須遵守醫院管理局的療程指引,而且不可向病人就新冠口服藥物收取任何費用。

政府早前公布,向私家醫生免費提供兩款新冠口服藥,包括帕克斯洛維德(Paxlovid)、莫納皮拉韋(Molnupiravir),以便利私家醫生向合適的新冠病人處方。衞生署於4月11日發信通知已登記使用醫健通的私家醫生,可偷過特設網上平台,要求提供兩款新冠口服抗病毒藥物。

政府昨日將已在醫健通登記並取得新冠口服藥物私家醫生名單,上載至專題網頁,方便市民接受治療。政府表示,該名單會因應醫生數目轉變而適時更新。

政府發言人表示,私家醫生如想處方新冠口服藥物,須已於醫健通登記,以便記錄其處方。他們登入網上平台提出要求後,藥物供應商會直接將相關藥物派發到其於醫健通登記的其中一個指定應診地址。在星期一至五下午4時前提出的要求,藥物供應商會盡量於第二個工作天處理。私家醫生每次可要求每款不超過十次標準療程的抗病毒藥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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