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道德经》通解·章七十
更新时间:2022-04-21
70《道德经》通解·章七十 原文以马王堆出土的帛书《老子》甲本为主。蓝SE字体为帛书《老子》甲本残损、乙本原文。红SE字体为原本残缺、后人校补。 王弼版、通行版《道德经》中的第六十八章。 原文: 善为士者不武,善战者不怒,善胜敌者弗与,善用人者为之下。是胃不诤之德,是胃用人,是胃天,古之极也。 注释: 善为士者不武:◇士,含义多而混乱,故不赘述。此处是指“战斗员”即战士、武士。◇武,本义是征伐示威,展示战斗力;通过展示战斗力让敌人不敢轻举妄动或让敌人屈服。泛指军事能力。☆善于做战士的人不展示自己的战斗力。 善战者不怒:◇战,“戰”的简化字,本义指双方用兵器格斗,对打;泛指敌对双方进行的军事活动。如战斗、战场、战役、战略等等。◇怒,因极度不满而表现出来的请绪;愤怒。“怒”会使人请绪失控、动作僵硬、失去判断力。☆善于战斗的人不愤怒。 善胜敌者弗与:◇与,赐予,赠予,和对方交好,给对方便利。☆善于战胜敌人的人不给敌人机会。 善用人者为之下:◇为之下,考虑下面人的利益,为手下人着想。类似于“官兵平等”、“身先士卒”,与下面的人同甘共苦。☆善于用人的人会降低身份与部下同甘共苦。 古之极也:◇极,顶点,极限;最高准则。☆过去的最高准则。 通解: 善为士者不武,善战者不怒,善胜敌者弗与,善用人者为之下。是胃不诤之德,是胃用人,是胃天,古之极也。 善于做战士的人不展示自己的战斗力,善于战斗的人不愤怒,善于战胜敌人的人不给敌人机会,善于用人的人会降低身份与部下同甘共苦。这就是不争之德,这就是用人之道,这就是天道,过去的最高准则。 ★战争是价值争夺活动的终极形式,是通过使用武力消灭敌人或使敌人屈服来获得利益。如果战争不可避免,那如何才能取胜? 取胜的最高原则是:首先,不能展示战士的战斗力。国君或统帅可以展示军队的战斗力以威吓敌人,战士的战斗力应该深藏不露。因为战士是直接参与格斗的,不能让敌人知道战士的实力;否则敌人会想出应对办法。其次,是不能愤怒。因为愤怒会让人失控,做出不理智的事请;反而给敌人取胜的机会。再次,是不能给敌人取胜的机会。一旦发生战斗就不能给敌人取胜的机会,必须做到有战必胜。最后也是最重要的,是会用人。只有降低身份、身先士卒、与部下同甘共苦,才能让战士用命。 如果能按上述原则去“争”,就能做到战无不胜,达到了“无人能与之争”的境界;“无人能与之争”就是所谓的“不争之德”。 “古之极也”是什么意思?意思是说过去的人能做到,现在人做不到。因为现在人不懂道,喜欢高高在上,不“善下”,不“为下”,想争而不会争;所以不可能做到战无不胜,没有“不争之德”。 译文: 善于做战士的人不展示自己的战斗力,善于战斗的人不愤怒,善于战胜敌人的人不给敌人机会,善于用人的人会降低身份与部下同甘共苦。这就是不争之德,这就是用人之道,这就是天道,过去的最高准则。 主旨: 阐述“争”的最高准则。争就必须做到战无不胜,做到无人能与之争;否则不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