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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孙晟的第二次婚姻为什么成了改变唐朝的“蝴蝶效应”?

隋朝后期,“一箭双雕”长孙晟娶了自己的第二位妻子高氏。官员勋贵丧妻后续弦在当时是很常见的现象,后世史官对长孙晟的第二次婚姻也没有特别重视。然而仔细分析后来的历史可以发现:长孙晟的第二次婚姻在某种意义上成了改变唐朝的“蝴蝶效应”。这是怎么回事呢?

长孙晟的第二位妻子高氏是北齐清河王高岳的孙女,她的哥哥是位列“凌烟阁功臣”的高士廉。高氏为长孙晟生了一对有名的子女:儿子长孙无忌、女儿长孙皇后。但由于各种原因,高氏与长孙晟第一任妻子所生的儿子关系不好,只是矛盾在长孙晟活着的时候没有爆发。

大业五年(609年)长孙晟去世后,长孙晟第一任妻子所生的儿子长孙安业竟然将继母高氏和同父异母的弟弟妹妹(长孙无忌、长孙皇后)赶出了家门。要知道高氏母子当时没有其他经济来源,被赶出了家门约等于被饿死。长孙安业就是想让继母和他讨厌的弟弟妹妹去死。

幸亏高士廉及时将妹妹和外甥接到家中,高氏母子才没有沦落街头。但高士廉当时只是个上有老下有小的从九品小官,还是在隋朝官场被排挤的“亡国之余”。高士廉最多能保证妹妹和外甥们的温饱和教育,其他的生活待遇是一点没有,更不要说让外甥跻身隋朝上层社会了。

因此长孙无忌和长孙皇后虽然是关陇集团的名门之后,但两人早年却生活困难,根本没有享受到关陇集团拥有的资源。根据史书记载分析,早年的困难生活对长孙无忌和长孙皇后都有负面影响。对长孙皇后的负面影响是生理上的,长孙皇后的早逝与小时候的生活困难有关。

对长孙无忌的负面影响则是心理上的,导致长孙无忌对权势和富贵充满了渴望,对任何可能妨碍他得到权力的人都施加打击。长孙皇后很清楚哥哥的负面心理,知道哥哥得势后肯定会因为揽权而得罪很多人并与皇权发生冲突。于是长孙皇后生前一直不让长孙无忌担任宰相。

然而长孙皇后在贞观十年(636年)去世后,再也没有人能阻止长孙无忌担任宰相了。贞观十七年(643年),获得太子之争胜利的长孙无忌成为贞观后期的朝廷第一重臣。唐太宗还活着的时候,长孙无忌就开始打击潜在政敌,先后害死了多位重臣,连房玄龄都屡遭暗算。

唐高宗登基后,身为首席托孤大臣的长孙无忌更是权势熏天,与唐高宗形成了“二元政治”。永徽四年(653年),长孙无忌通过“高阳公主案”将几乎所有潜在政敌一网打尽。权势达到顶点的长孙无忌甚至觉得自己超越了隋朝的越国公杨素,而他与唐高宗的权力矛盾也机化了。

唐太宗早就意识到揽权过度的长孙无忌会威胁皇权,暗中给唐高宗安排了一张对付长孙无忌的“保险”——李勣。如果长孙无忌与唐高宗的权力矛盾没有机化,李勣就不会发挥作用。而只要长孙无忌与唐高宗的权力矛盾机化,李勣就是能帮助唐高宗彻底扳倒长孙无忌的关键。

可惜的是,幼年的生活困难让长孙无忌不愿意停止追求权力的脚步,最终触发了李勣这道“保险”。永徽六年(655年),唐高宗凭借李勣的支持取得了“废王立武”的胜利,长孙无忌在显庆四年(659年)被迫自杀。而武则天则踩着长孙无忌的尸骨改变整个唐朝的历史走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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