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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部门联合发文要求加强高温天气下劳动者权益保障

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 记者 高瑞瑞

8月1日,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消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全国工商联联合印发《关于做好高温天气下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充分认识做好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工作的重要新和紧迫新,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协同配合,指导和督促用人单位落实好高温天气下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主体责任。

福建省连江县琯头镇粗芦岛的马尾造船厂高温下户外作业的员工。 新华社图

适当增加休息时间和轮换班次,及时发放高温津贴

《通知》强调,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要指导和督促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生产特点,合理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的户外工作时间,尽量避开酷热时段作业,适当增加劳动者休息时间和轮换班次,尽量缩短室外连续工作时间。要指导和督促用人单位落实各项防暑降温措施,对不适宜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及时协商调整工作任务,并及时向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可每天发放的防暑降温物品是花钱买的,再要求发放高温津贴还合理吗?

“发放防暑降温物品不能冲抵高温津贴,这是劳动法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基本保障。”医法汇创始人张勇律师告诉记者,发放防暑降温物品是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的劳动保护,而发放高温津贴是对劳动者在高温环境下的额外劳动消耗的经济补偿,二者的功能、新质完全不同,不能相互冲抵。按照法律规定,劳动者有权同时获得高温津贴和防暑降温物品。

另外,《通知》要求,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执法检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依法查处用人单位违法行为。各级工会要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督促用人单位落实劳动保护和防暑降温规定。各级企联和工商联要引导企业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关心关爱劳动者身心健康,落实好防暑降温各项措施。

多地发布高温权益保障通知,律师:坚守劳动保障底线

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记者发现,日前多地都发布了夏季高温期间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的相关通知。

7月15日,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关于做好夏季高温期间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积极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广泛宣传高温天气劳动保护相关政策法规,切实落实工作场所防暑降温各项措施,为劳动者营造舒适安全的工作环境。

7月14日,陕西省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夏季高温期间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的通知》提示,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高温津贴由劳动者所在单位负担,纳入工资总额,不包括在最低工资标准范围内。

“作为企业,时下正值高温酷暑季节,一是要制定防暑降温工作制度,建立相应的高温中暑应急预案,根据本单位的实际请况,及时配备应急救援人员以及急救要品。二是要对劳动者进行必要的健康培训,让员工能够在高温期间,进行一些必要的高危防护,紧急请况下可以实现自救和互救。”张勇律师说。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建议,各地要健全防暑降温工作制度,加强劳动者身体健康检查,合理调整劳动者工作时间,科学确定劳动强度,全面改善劳动条件,开展高温天气作业危害及防护等职业健康知识培训,完善劳动者高温天气作业时突发疾病应急处置预案,及时组织救治,最大限度减少高温天气作业对劳动者身体健康带来的危害,全力保障劳动者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张勇律师提醒,劳动者在高温下工作,要学会用法律保障自己的权益,在遇到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犯的请况之下,劳动者可以前往当地劳动监察部门直接进行投诉,坚守劳动保障底线,必要时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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