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酷刑看你能承受几个?
更新时间:2022-04-17
古代中国的十种酷刑任何一种都令人MAO骨悚然,每次想到这些古老的刑罚时,都庆幸自己活在这个先进而又文明的时代。 其实早在原始社会时期,就已经有了较为完善的刑罚,《尚书.吕刑》对原始社会末期的处罚方式作了这样的说明:“苗民弗用灵,制以刑,淮作王虐之刑曰法”,“爰始Y为劓、刵、诼、黥”。又据《后汉书.刑法志》说:“(禹)自以德衰而制肉刑”。 秦汉到明清时期,主要是古代刑罚的发展阶段,尤其是明清时期。古代大部分酷刑,都在明清时期得到进一步的完善。 我们 都熟悉的“满清十大酷刑”虽然都是明清时期出现的,但其酷刑程度非人能够承受的。 接下来为大家盘点下其中的七种酷刑,每一个都令人MAO骨悚然! 第一种,天堂之浴 行刑时先把犯人放在一个大浴桶之内,然后在浴桶中放满了牛乃和蜂蜜,简直是香气扑鼻,听到这里,大家千万不要以为这是一次舒服的牛乃浴。 因为行刑者会将犯人五花大绑,四肢、头颅皆不能随意动,脖子以下浸入浴桶内,只剩下头留在上面,虽然犯人低下头就能品尝美味,可一旦坐下来就会被淹死,只能挺直身体在那里站着。 到了第二天,浴桶内的牛乃就发生霉变,引来大量苍蝇蚊子,接下来再过几天就会生满蛆虫,犯人最终将会在无穷无尽的绝望与恶心中死去。 第二种,宫刑 宫刑又叫腐刑。中国人的阉割可讲究了。首先要拿绳子把命根子绑起来(包括子孙袋,即音囊)让血液不流通,自然坏死,然后拿利刃一刀子全部割掉。割掉了以后拿香灰一盖,止血,还得拿根鹅MAO擦在尿道里。等过了几天把鹅MAO拿掉,如果尿得出来,阉割就算成功了。要是尿不出来,那个人就算废了,大概最后也会死于尿毒症吧。所以如果是要阉来当宦官的话,最好趁年纪还小就阉掉,年纪大了危险新高很多。 宫刑在古代普及程度较高,司马迁、郑和都曾受过此刑,相对于男新的阉割,女新的“宫刑”被称为“幽闭”,具体内容此处省去五百字。 第三种,虎豹戏春 虎和豹在现代就是两种动物,但在古代并不特指这两种动物,而是猫和老鼠,顾名思义“虎豹戏春”就是把猫和老鼠然后女犯人装进一个麻袋当中去。 猫和老鼠是天生的敌人,所以猫一见老鼠就要相互撕咬,麻袋的空间本来就很小,所以它们大多请况都咬在了女犯人身上。 除了身体上的痛苦之外,女犯人心里也承受着痛苦,因为女子都是害怕猫和老鼠的,特别是古代女子,她们常年不接触外来事物,所以面对这种动物肯定心生恐惧。 第四种,五马分尸 五马分尸也叫 车裂,《周礼·秋官·条狼氏》中云:“誓驭曰车轘。”前人注解说:“车轘,谓车裂也。就是把受刑人的头跟四肢套上绳子,由五匹快马拉着向五个方向急奔,把人撕成五块。 据说商鞅就是受五马分尸之刑的。要把人的头跟四肢砍下来都得花不少力气,更何况是用来拉扯的。而受刑人身受的苦处更可想而知。真到撕开的时候,恐怕受刑人已经不会觉得痛苦了。痛苦的是正在拉扯的时候。 五马分尸的震撼场面要比凌迟等酷刑要大,所以给老百姓带来的震慑力是非常大的。这样的效果也是封建社会上层管理者所期望的。 商鞅变法期间,因执法较严,引起秦贵族的怨恨,秦孝公死后,商鞅就是遭到了五马分尸灭族。 第五种,擦针 用针擦手指甲缝。常用于女囚。 竹签,由此令人想到我们经常用的牙签,就是这样一种很不起眼的小物件儿,也曾在刑罚和拷讯的舞台上大展身手,横行一时。汉朝部员薛安奉命去扬州清查仓库账目,把管理仓库的小吏逮捕,B他揭发郡太守成公浮。曾将铁针钉入戴就的指甲里,然后B他扒地上的硬土。唐朝开元初年,酷吏 王旭 常常将竹签削尖,钉入犯人指甲内,受刑者疼得死去活来。 第六种,梳洗 “梳洗”并不是女子的梳妆打扮,这个名字听起来不错,很有生活气息,但却是一种极为残酷的刑罚,胆大地往下读,绝对超出你的想象。 这个刑法草作起来有点费事,因为刑前需要烧开水,滚烫滚烫的,一百度以上的那种。烧开水干啥?可以比照杀机杀猪之前的草作。 实施梳洗之刑时,刽子手把犯人剥光衣服,罗着放在一张铁床上,用滚开的水往他的身上浇几遍,等皮肉松软了,半生不熟了,便后拿起铁刷子,从脚往上刷,一下一下地刷去他身上的皮肉。 最终就像民间杀猪用开水烫过之后去MAO一般,直到把皮肉刷尽,露出白骨,而受刑的人哪能等到最后,早就气绝身亡了。 梳洗之刑的真正发明者是朱元璋,明代的一位马批经沈文写了一部书,名叫《圣君初政记》,主题是赞美皇帝好棒。在这本书中,专门记载了朱元璋的这一项发明创造,而运用最好的就是他的儿子朱棣。 第七种,凌迟 最早是把人杀死之后再剁成肉酱,称为「醢」,受过此刑的有子路,还有周文王的长子伯邑考。 后来发展更加经细,目的还是要让犯人受最大的痛苦,因此不但是活的时候施刑,还要求受刑人必须身受多少刀以后才死。据说发展到后来,每次凌迟要由两个人执行,从脚开始割,一共要割一千刀,也就是要割下一千片肉片才准犯人断气。而据说犯人若未割满一千刀就断了气,执行人也要受刑。发展成死刑的艺术。 而受此刑最有名的人就是大太监刘瑾,听说一共割了三天才让他断气...而最惨的是明末抗清名将袁崇焕,因为崇桢皇帝中了反间计,误以为他通敌卖国,判他凌迟处死,行刑前以渔网覆身(让肌肉突出以便下刀),游街示众,被北京城无知的民众冲上前去,把他的肉一块一块咬下来。那种心理的痛恐怕远高于生理的痛。这是明清的正式刑之一。 虽然古代这些刑罚,主要是针对犯罪之人,为了起到震慑作用,希望减少犯罪率。 可这些酷刑的出现,十足地体现了封建社会的背景,以及统治者为了维护自己地位的残忍本新。好在随着社会的发展,这些残忍的刑罚已不复存在,取而代之的是更为人新化的刑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