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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床位增加34.8万张,总门诊量恢复到疫请前…国家卫健委公布权威数据

医师工作负荷低于2019年水平

今天(7月12日),国家卫健委公布了《2021年我国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统计公报》(以下简称《公报》)。从数据中可推断,2021年,疫请给全国医疗卫生机构带来的影响仍在,不过呈现出减缓趋势。

床位数增速5年来首次增长,

卫生人员总数增速连续3年放缓

2021年末,全国医疗卫生机构共有床位944.8万张。其中,医院741.3万张(占78.5%),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71.2万张(占18.1%)。在医院中,公立医院床位占70.2%,民营医院床位占29.8%。

与2020年比较,床位共增加34.8万张。其中,医院床位增加28.1万张(公立医院增加11.6万张,民营医院增加16.6万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增加6.3万张,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由2020年的6.46张增加到2021年的6.70张。

“医学界智库”发现,从2017-2021年这5年间,2021年首次实现全国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增速的增长。由下图清晰可见,5年间,每年的同比床位增长率均在下降,仅2021年比2020年高出0.5%。

全国医疗机构床位数及增长速度

与此同时,到2021年末,全国卫生人员总数达到1398.3万人,比上年增加50.8万人(增长3.8%)。但此增速已连续3年放缓——2020年的全国卫生人员总数同比增长4.2%,2019年则同比增长了5.1%。

到2021年,我国已拥有卫生技术人员1124.2万人(同比增长5.3%),其中执业(助理)医师428.7万人,注册护士501.8万人。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达3.04人,每千人口注册护士达3.56人;每万人口全科医生数达3.08人,每万人口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人员达6.79人,较2020年均有增长。

全国卫生人员数

门诊量、住院量逐步恢复,

医师工作负荷低于2019年水平

2021年,全国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人次84.7亿,比上年增加7.3亿人次(增长9.4%),居民平均到医疗卫生机构就诊6.0次。全国医疗卫生机构入院人次则达24726万,比上年增加1713万人次(增长7.4%),居民年住院率为17.5%。

与往年对比来看,总门诊量已基本恢复疫请前的水平,总住院量则与2017年时请况基本持平。2021年医院医师的工作负荷虽然比2020年高,但低于2019年时的水平。

全国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

全国医疗卫生机构住院量

2021年,医院医师日均担负诊疗6.5人次、住院2.2床日,其中公立医院医师日均担负诊疗7.0人次、住院2.2床日。2020年,医院医师日均担负诊疗5.9人次、住院2.1床日,其中公立医院医师日均担负诊疗6.3人次、住院2.2床日。

但2019年时,医院医师日均担负诊疗7.1人次、住院2.5床日,其中公立医院医师日均担负诊疗7.6人次、住院2.6床日。

这一点也符合病床使用率的数据变化:从2019年到2021年,全国医院的病床使用率分别为83.6%、72.5%、74.6%,其中公立医院的病床使用率分别为91.2%、77.2%、80.3%。

平均住院日方面变化不大:从2019年到2021年,医院出院者的平均住院日分别为9.1日、8.5日、9.2日,其中公立医院的平均住院日分别为9.1日、8.4日、9.0日。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大幅增加,

疾控中心、妇幼保健机构减少

《公报》显示,到2021年末,全国医疗卫生机构总数达1030935个,比上年增加8013个。其中:医院36570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977790个,专业公共卫生机构13276个。与2020年相比,医院增加1176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增加7754个。

而根据2020年《公报》,2020年与2019年相比,医院增加1040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增加15646个。可见2019年至2021年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大幅增加。

全国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数

其中,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在减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诊所和医务室在增多。与此同时,公立医院在减少,民营在增多,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机构也有减少,而卫生监督机构增多了——

到2021年末,全国共有公立医院11804个,民营医院24766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36160个,乡镇卫生院34943个,诊所和医务室271056个,村卫生室599292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3376个,卫生监督机构3010个,妇幼保健机构3032个。

而到2020年末,全国共有公立医院11870个,民营医院23524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35365个,乡镇卫生院35762个,诊所和医务室259833个,村卫生室608828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3384个,卫生监督机构2934个,妇幼保健机构3052个。

相较2018年,

全国卫生总费用增加近2万亿

2021年的人均卫生总费用为5348.1元,全国卫生总费用初步推算为75593.6亿元,占GDP的比例为6.5%。

其中,政府卫生支出是指各级政府用于卫生事业的财政拨款,2018年为16390.7亿元,占当年卫生总费用的28.3%;2019年为17428.5亿元,占当年卫生总费用的26.7%;2020年为21998.3亿元,占当年卫生总费用的30.4%;2021年为20718.5亿元,占当年卫生总费用的27.4%。

个人卫生支出,是城乡居民在接受各类医疗卫生服务时的直接现金支付,2018年为16662.9亿元,占当年卫生总费用的28.7%;2019年为18489.5亿元,占当年卫生总费用的28.4%;2020年为20055.3亿元,占当年卫生总费用的27.7%;2021年为20954.8亿元,占当年卫生总费用的27.7%。

社会卫生支出则指政府外的社会各界对卫生事业的资金投入,包括社会医疗保障支出和社会捐赠援助等。2018年为24944.7亿元,占当年卫生总费用的43.0%;2019年为29278.0亿元,占当年卫生总费用的44.9%;2020年为30252.8亿元,占当年卫生总费用的41.8%;2021年为33920.3亿元,占当年卫生总费用的44.9%。

值得指出的是,与2018年的57998.3亿元相比,2021年的全国卫生总费用增加了17595.3亿元(约23.28%),也就是4年增加了近2万亿。但政府卫生支出占当年全国卫生总费用的比例并无明显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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