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出现第一例“生前预嘱”
更新时间:2022-07-10
当“临终决定权”放在 你自己手中时, 你会如何选择? 近日,我市出现 第一例“生前预嘱”, 有人已经在意识清醒时 确定下了自己临终时 要如何抢救。 不希望“过度抢救” 张先生是我市一家医院的在职医生,最近检查出身体状况不太好。 因为看了太多病人与家属的生离死别,尤其是生命末期的病人,人躺在ICU中,家属也无法陪伴,在最后的生命时光中,孤苦伶仃地度过,家属也备受煎熬。 因此,张先生决定办理一份生前预嘱公证,将自己的医疗想法通过公证的方式加以固定、保全、展示。 让家属和医生决定自己生命末期的治疗方案时能够参考。 他希望在生命尽头,有家人的陪伴,有亲请的温暖,能够平静地走完最后一程,而不是太折腾的“过度抢救”。 张先生在自己的这份“生前预嘱”中声明: “我知道生命支持治疗有时是维持我存活的唯一手段。但当我的存活毫无质量,生命支持治疗只能延长我的死亡过程时,我要求不使用以下治疗方式:大手术、心肺复苏术、进入重症监护室、使用呼吸机、使用喂食管、血液偷析、使用昂贵抗生素。当生命支持治疗的作用只是推迟我死亡的时间,我不要生命支持治疗,如果它已经开始,我要求停止它。” 人生最后一刻,你会拒绝“擦管”等抢救手段吗? 这可能是你平时不会去思考,但非常值得探讨的问题。 近日,“深圳立法尊重病人临终决定权”话题登上微博热搜,深圳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修订稿,其中第七十八条在“临终决定权”上做出了大胆突破,规定如果病人立了预嘱“不要做无谓抢救”,医院要尊重其意愿,让病人平静走完最后时光。 由此,深圳市成为全国第一个实现生前预嘱立法的地区。这一话题也很快成为广大网友热议的话题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