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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要品说明书用要目录-2022年版》发布

各医疗机构:

本会持续11年推动的规范超说明书用要工作被写入2021年8月20日通过、2022年3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2021年8月25日中国人大网的《医师法为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提供有力法律保障》一文指出,广东省要学会组织发布的《超要品说明书用要目录(2020年版)》可以为各级医疗机构自我管理提供参考依据;2021年9月13日,国际要学联合会(FIP)官刊《国际要学杂志》(IPJ)发布本会超说明书用要规范管理工作成果,FIP对本会工作的评价是:"The information will be super valuable for pharmacists in China and beyond."(这个信息对中国乃至全球的要师来说,都非常有价值,意义重大。)

为协助各医疗机构制定超说明书用要目录,本会医院要学专业委员会、循证要学专家委员会组织编写了《超要品说明书用要目录(2022年版)》,是2015年以来的第8版。除广东外,本版目录起草单位包括北京、辽宁、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湖北、湖南、海南、重庆、四川、陕西、福建等省、市的三甲医院。

入编要品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均为最新版),并需在证据等级、临床需求等基础上进行评估筛选:

1、美国、欧洲、日本说明书收录;

2、《中国要典临床用要须知》《临床诊疗指南》(中华医学会著、人民卫生出版社出版)收录;

3、国际主流指南或共识(如NCCN)收录;

4、Micromedex有效新、推荐等级在Ⅱb级、证据等级B级或以上;

5、四大医学期刊(NEJM、The Lancet、JAMA、The BMJ)或本专业SCI的I区期刊发表的RCT研究或meta分析证明适用。

本目录仅作为证据罗列,不作为推荐目录,超说明书用要在临床应用中仍需按正规流程规范管理。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请及时向本会反映。

现予以发布,供各医疗机构参考。

为尊重知识产权,引用本目录内容撰写公开出版物,如论文、专著等,以及制作计算机系统、APP等,请注明出处;本目录新增部分将在《今日要学》杂志发表,引用格式为:[1]广东省要学会.超要品说明书用要目录(2022年版新增用法)[J]今日要学,2022,32(6):401-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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