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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权威赫赫到形同虚设—八旗旗主的历史沿革

所谓“八旗”,是清朝所特有的一种军民合一的军政管理制度,起源于清朝建立之前的“建州女真”时期,由时任建州左卫指挥使努尔哈赤所创立。

万历十二年(1584年),努尔哈赤以父、祖所留下的十三副铠甲,及大明赐下的三十匹马、三十道敕书为基础,正式兴兵,开始了武力统一辽东女真各部的进程。为了指挥、管辖方便,努尔哈赤将所辖的建州左卫统一编为以“牛录”为名的兵民混合组织,每一牛录大约辖一至三百户左右的人口。

随着统辖范围的扩大,以及管理人口的增长,“牛录”的形式已经不能满足建州女真的渔猎、农业及作战需要;于是,努尔哈赤再增加了一种以“旗帜”作为标识和指挥方式,统一管辖各”牛录“的新组织形式。

女真语中,旗帜称为“固山”,努尔哈赤新建的兵民合一指挥统辖组织就叫做“固山”,汉语则称为“旗”。最初创立”旗“的时候,努尔哈赤以黑SE旗帜作为建州左卫的统一标识,由自己亲自管理。

建州左卫在努尔哈赤的带领下,不断壮大和扩张,下辖的地盘越来越大,领民越来越多,单独的黑旗“固山”已不能满足统治需要。万历十七年(1589年)努尔哈赤统一建州三卫,于是增设了亲领的“固山”,并以红旗为标志,黑旗固山则交给亲弟弟舒尔哈齐管理。

万历二十一年(1601年),建州女真吞并海西女真哈达部,努尔哈赤再增设白旗“固山”,以哈达部首领吴尔代为名义上的管理者,但实际上让自己的长子褚英统管白旗。不久后,努尔哈赤将红旗改为黄旗、黑旗改为蓝旗。

此时,建州女真已经有了黄、蓝、白三旗,努尔哈赤参照金国的“猛安谋克”制度,重新整合了“固山(旗)”的建制,规定一“牛录”领成丁三百人、五牛录为一甲喇,五甲喇为一固山(一旗),各设“牛录额真”、“甲喇额真”,作为各级组织的首领;但固山,也就是旗这一级,并没有设置“固山额真”,而是以努尔哈赤、舒尔哈齐、褚英亲领,也就是“旗主”(当然,此时还没有旗主这个正式称呼)。

万历三十五年(1607年),努尔哈赤和弟弟舒尔哈齐彻底决裂,舒尔哈齐争斗失败后被幽禁致死,蓝旗随即被一分为二,一半由舒尔哈齐的次子阿敏统管,另一半则被努尔哈赤交给次子代善管辖,重建“红旗“,作为这一部分组织的标识。这个时候,建州女真已扩大为黄、蓝、白、红四旗。

万历四十三年(1615年),建州女真基本统一辽东女真各部(叶赫除外),还降服了漠南蒙古部分部落,努尔哈赤下辖的人口、军队、地盘更加众多,四个“固山(旗)”的组织架构已不能适应现有的实际请况,有管不过来的迹象。

因此,努尔哈赤在这一年重新调整改造统治制度,将自己领有的黄旗分为为正黄、镶黄两旗;将白旗分为正白、镶白、正蓝三旗;将蓝旗分为正红、镶红、镶蓝三旗。一共建立了八个旗。这就是将来清朝八旗制度的起源。

八旗制度建立后,努尔哈赤分别让自己的子侄们领有各旗(努尔哈赤亲领镶黄、正黄两旗),正式确立为各自旗的“旗主”、“小旗主”,他们分别是:

镶黄旗、正黄旗旗主:努尔哈赤本人(两黄旗暂无小旗主)

正红旗、镶红旗旗主:努尔哈赤次子代善

正红旗、镶红旗小旗主:代善长子岳讬、三子硕讬

正白旗旗主:努尔哈赤第八子皇太极(正白旗无小旗主)

镶白旗旗主:努尔哈赤长孙杜度(褚英长子,此时褚英已经因谋反而被处死)

镶白旗小旗主:努尔哈赤第七子阿巴泰

正蓝旗旗主:努尔哈赤第五子莽古尔泰

正蓝旗小旗主:努尔哈赤第十子德格类

镶蓝旗旗主:努尔哈赤之侄阿敏(舒尔哈齐次子)

镶蓝旗小旗主:舒尔哈齐第六子济尔哈朗

大明万历四十四年、后金天命元年(1616年),努尔哈赤在赫图阿拉自立称汗,建立了“大金”政权,即后金,改元“天命”,自称“覆育列国英明汗”,这就是清朝的前身。

大明天启二年、后金天命七年(1622年),努尔哈赤再次补充更定八旗制度仪制,规定各旗标识以及统领建制,四正SE旗(正黄、正红、正白、正蓝)标识为纯SE正四方形,中间绣龙,龙首向后;四镶SE旗(镶黄、镶红、镶白、镶蓝)标识为五边形,右方两边斜边,其余三边直边;镶黄、镶白、镶蓝三旗镶红边,镶红旗镶白边,中间绣龙,龙首向前方。

各旗的建制和领有实力分别为:

正黄旗:领四十五牛录

镶黄旗:领二十牛录

正红旗:领二十五牛录

镶红旗:领二十六牛录

镶蓝旗:领三十三牛录

正蓝旗:领二十一牛录

正白旗:领二十五牛录

镶白旗:领十五牛录

而各旗的旗主,除了原正红旗、镶红旗小旗主岳讬升为镶红旗旗主之外,其他旗没有任何改变,和刚建立八旗制度时的时候一样。

大明天启三年、后金天命八年(1623年),努尔哈赤将亲领的两黄旗分给了三个嫡幼子——十二子阿济格、十四子多尔衮、十五子多铎,其中阿济格领有正黄旗,为旗主,多尔衮为正黄旗小旗主;镶黄旗则析出一半给多铎,另外一半还是努尔哈赤自己亲领,即多铎成为镶黄旗小旗主。

此外,努尔哈赤还立下了遗嘱,在自己死后,亲领的一半镶黄旗也交给多铎继承。这样,多铎将成为日后的镶黄旗旗主。

明天启六年、后金天命十一年(1626年)年初,努尔哈赤再次调整八旗旗分,将长孙、镶白旗旗主杜度调往镶红旗任小旗主(打压褚英一脉),准备调多尔衮为镶白旗旗主;但当年八月,努尔哈赤在从浑河下游返回沈阳的途中,因伤重病逝于叆机堡(今沈阳市于洪区翟家乡),没来得及安排好多尔衮接任镶白旗旗主。此时,杜度已经调往了镶红旗,镶白旗一时间,没有了旗主。

努尔哈赤去世后,围绕着后金汗位的继承权,后金宗室内部展开了机烈的争夺、博弈;最终,努尔哈赤第八子、正白旗旗主皇太极得到了大多数人的拥戴,顺利继承汗位,改明年为天聪元年,成为后金第二代大汗。

皇太极虽然得以即位,但因为手中只实际掌握正白旗一旗(二十五牛录),实力并没有压倒其余旗主,所以刚开始的时候,不得不和正红旗旗主代善、镶蓝旗旗主阿敏、正蓝旗旗主莽古尔泰一起“面南而坐”,接受群臣朝拜,也就是共同执政;这在中原王朝的政治环境中,是不可想象的。

为了扩大自己的势力范围,皇太极在继承汗位后,立即以大汗的身份和拥有的权力,主持再一次的八旗旗分调整,将自己的长子豪格授命为镶白旗旗主,把无主的镶白旗拿到了手中,将势力扩张到两个旗(两白旗)。

随后,皇太极以“大汗所领、必以尚黄”为理由,将自己的两白旗和两黄旗对换了颜SE,正白旗改为正黄旗,镶白旗则改为镶黄旗;之前阿济格领有的正黄旗则改为镶白旗,多铎的镶黄旗改为正白旗。

本来将接任镶白旗旗主的多尔衮,在这一次调整中,只担任镶白旗(原正黄旗)的小旗主,地位和重要新都被压制;不过,在天聪二年(1628年),阿济格因为私自给弟弟多铎说亲,被皇太极抓住了把柄,将其降为镶白旗小旗主,多尔衮则升为镶白旗旗主,兄弟俩因此对调了位置。

为了削弱其他各旗旗主的实权,将汗王的势力掺入其他旗分,皇太极在刚刚继位的天命十一年(1626年),就下诏在每个旗中增设“固山额真”一职,协同旗主处理本旗的户籍、作训、农耕、分配事宜。

不过,在隶属关系上,固山额真依旧是本旗旗主的属人(相当于主仆关系),旗主对本旗固山额真拥有管辖、支使、统领权,而出征作战时的指挥权,依旧归旗主所掌握,固山额真从旁协助。

大明崇祯三年、后金天聪四年(1630)五月,镶蓝旗旗主阿敏因为在“永平之战”中私自放弃驻地、返回盛京(沈阳),因此被皇太极以“丧事失地、心存异志、无人臣礼”等罪,先议罪“当诛”,后来减罪一等免死,但废黜镶蓝旗旗主、幽禁终身;镶蓝旗旗主由原小旗主、阿敏六弟济尔哈朗接任(济尔哈朗对皇太极感恩戴德,从此成为皇太极的忠实拥护者)。

大明崇祯五年、后金天聪六年(1632年),正蓝旗旗主莽古尔泰病死,正蓝旗小旗主、莽古尔泰同母弟德格类接任旗主。天聪九年(1635年),德格类病逝,正蓝旗按规矩将由莽古尔泰之子、或德格类之子接任旗主。

但皇太极为了抢夺正蓝旗,暗中授意莽古尔泰和德格类的同母姐莽古济的属人冷僧机出面控告,说莽古尔泰、德格类、莽古济曾私下勾结、盟誓谋反,想要谋害大汗、夺取汗位。然后,皇太极以此兴大狱,处死异母姐莽古济,废莽古尔泰、德格类生前的爵位和旗权,他们的子孙也被废为庶人,剥夺了对正蓝旗的继承权。

没有了旗主的正蓝旗,则被皇太极强行夺取过来,和正黄旗混编后改为新的正黄旗、镶黄旗,皇太极自己亲兼旗主。原镶黄旗则改旗帜为正蓝旗,豪格因此改任正蓝旗旗主。

大明崇祯九年、后金天聪十年、(1636年)四月,皇太极以平定蒙古察哈尔部、获北元‘传国玉玺’为由,在盛京(沈阳)举行登基大典、“即天子位”,改称“皇帝”,并将国号从“大金”改为“大清”,改当年为崇德元年,清朝由此开端,皇太极是清朝实际上的开国皇帝——清太宗。

皇太极称帝后,大封宗室为亲王、郡王、贝勒,其中各旗旗主(小旗主)都获封显爵,成为亲王、郡王、贝勒。

崇德二年(1637年),皇太极借口整顿旗务,将阿济格、多尔衮、多铎所领有的两白旗再次进行调整,两白旗各牛录都被打乱后混编,分成新的两白旗,镶白旗旗主多尔衮改为正白旗旗主,正白旗旗主多铎则改为镶白旗旗主,镶白旗小旗主阿济格位置不变。

崇德二年(1637年)之后,清朝八旗旗主分别为:

镶黄旗旗主:皇太极亲领

正黄旗旗主:皇太极亲领

正红旗旗主:礼亲王代善(原小旗主萨哈廉病逝,正红旗暂时没有小旗主)

镶红旗旗主:克勤郡王岳讬(小旗主:安平贝勒杜度;岳讬在崇德四年病逝后,由代善次子硕讬继任旗主)

正白旗旗主:睿亲王多尔衮(无小旗主)

镶白旗旗主:豫亲王多铎(小旗主:武英郡王阿济格)

正蓝旗旗主:肃亲王豪格(小旗主:饶余贝勒阿巴泰)

镶蓝旗旗主:郑亲王济尔哈朗(无小旗主)

大明崇祯十六年、清崇德八年(1643年),皇太极在盛京突然驾崩,生前没有指定继承人。八旗旗主们为了皇位的归属,和十七年前一样,又展开了机烈的皇位争夺战;正蓝旗旗主豪格、正白旗旗主多尔衮叔侄之间,对由谁继承大统争论不休,彼此机烈攻讦,绝不肯退让一步,清朝内部因此几乎产生火并。

最后,正红旗旗主代善和镶蓝旗旗主济尔哈朗出面调解,以皇太极第九子福临作为折中的人选,推举为继任皇帝;豪格和多尔衮都退出对皇位的争夺。福临,就是清朝入关后的第一代皇帝——清世祖顺治帝。

在推选皇帝的过程中,镶红旗旗主硕讬因为过于倾向于多尔衮,遭到大多数宗室王公的反对,最后以“音谋拥立睿亲王、意衣挑起祸端”的罪名被处死,镶红旗旗主改由岳托长子罗洛浑继任。

福临继位后,年仅六岁,无法处理政务,因此正白旗旗主多尔衮、镶蓝旗旗主济尔哈朗被推举为摄政王,代皇帝执掌朝政,处理军政事务。

顺治元年(1644年),清军入关,入主中原。顺治三年(1646年),摄政王多尔衮利用职权,故意陷害跟自己作对的正蓝旗旗主豪格,将其论罪下狱,不久后豪格瘐死狱中,失去旗主的正蓝旗随即被多尔衮私占。

顺治三年(1646年),镶红旗旗主罗洛浑病逝,其子罗科铎虽年仅八岁,但在多尔衮的策划下,还是顺利继任镶红旗旗主(由其曾祖父代善协助管理;这也可以看做多尔衮在向代善示好)。另外,出于平衡朝堂目的,顺治帝的兄长(五哥)硕塞在顺治帝(和背后的两黄旗大臣)的支持下,被封授为承泽亲王,进入镶红旗为小旗主。

顺治六年(1649年),正红旗旗主代善、镶白旗旗主多铎先后去世,此时同为摄政王的镶蓝旗旗主济尔哈朗已经被排挤出朝,大权在握的多尔衮于是按照自己的意愿,又一次调整八旗旗分,以代善之子满达海为正红旗旗主,将没有了旗主的镶白旗和自己领有的正白旗,以及强占来的正蓝旗一部分混编,组成了新的正白旗、镶白旗,又将原正蓝旗剩下部分和新组成的镶白旗对调旗帜,以多铎之子多尼为新正蓝旗旗主,原镶白旗小旗主阿济格调任正蓝旗小旗主,阿巴泰的儿子博洛、岳乐同为小旗主(掺正蓝旗的沙子)。

调整旗分后,多尔衮亲领正白旗、镶白旗,实力几乎和皇帝一样大(镶黄旗、正黄旗由皇帝亲领,但顺治帝年幼,不能完全掌握两黄旗,因此还是多尔衮实力相对较大)。

经过这一番调整后,至顺治七年(1650年),清朝八旗旗主的名单为:

镶黄旗旗主:皇帝(顺治帝)亲领

正黄旗旗主:皇帝(顺治帝)亲领

正白旗旗主:摄政王(睿亲王多尔衮)

镶白旗旗主:摄政王(睿亲王多尔衮)兼领

正红旗旗主:巽亲王满达海(小旗主:顺承郡王勒克德浑)

镶红旗旗主:平郡王罗科铎(小旗主;承泽亲王硕塞;)

正蓝旗旗主:豫亲王多尼(小旗主:英亲王阿济格、端重亲王博洛、贝勒岳乐)

镶蓝旗旗主:郑亲王济尔哈朗(无小旗主)

顺治七年(1650年)十二月,摄政王多尔衮在出猎古北口时,因坠马受伤而去世,十三岁的顺治帝终于得以亲政。

顺治八年(1651年)初,顺治帝追究多尔衮擅权乱政、意衣篡位之罪,将其掘墓毁尸,追夺一切封典。同时,顺治帝按照自己的意愿也进行了八旗旗主旗分的调整,多尔衮生前领有的正白旗,被顺治帝收归亲领,兼领的镶白旗则改交豪格之子富绶领有;多尔衮之兄阿济格被夺爵,赐死,多铎之子多尼降爵,正蓝旗被一分为三,两份划归正白、镶白旗、剩下一份组建新正蓝旗。

此后,正红旗旗主满达海在顺治九年(1652年)去世,其子常阿岱继任旗主后,又在顺治十六年(1659年)获罪降爵,正红旗旗主改由常阿岱堂弟、康郡王杰书继任,晋封康亲王。

至顺治十七年(1660年)底,八旗旗主名单为:

镶黄旗旗主:皇帝(顺治帝)亲领

正黄旗旗主:皇帝(顺治帝)亲领

正白旗旗主:皇帝(顺治帝)亲领

正红旗旗主:康亲王杰书(代善之孙)

镶红旗旗主:平郡王罗科铎(代善曾孙)

镶白旗旗主:显亲王富绶(豪格之子)

正蓝旗旗主:信郡王多尼(多铎之子)

镶蓝旗旗主:简亲王济度(济尔哈朗之子)

从顺治帝开始,由皇帝亲领镶黄、正黄、正白三旗成为定制,这三旗也被为“上三旗”;而相对于“上三旗”的正红、镶红、镶白、正蓝、镶蓝旗,则被称为“下五旗”。

顺治十八年(1661年),顺治帝驾崩,由第三子玄烨继承皇位,改次年为康熙元年,即清圣祖康熙帝。康熙帝在位初期,因为兄弟们(即顺治帝在世的诸皇子)都还年幼,暂时不需要划分旗分、册立爵位,所以八旗旗主(其实只有五旗,因为上三旗已经由皇帝亲领旗主了)暂时不需要调整,正红、镶红、镶白、正蓝、镶蓝各旗旗主还是杰书、罗科铎、富绶、多尼,以及济度的后人(此时济度已经去世,由第三子德赛继任旗主)。

不过此前,顺治帝在顺治十七年(1660年)曾下诏,改八旗官职为汉名,其中固山额真改为“都统”,甲喇额真改为“参领”,牛录额真改为“佐领”,并规定八旗各都统、参领、佐领身份由原先的本旗旗主属人改为朝廷经制官员,由朝廷授官,至各旗处理军政要务,且都统不再世袭,而有任职期限(参领、佐领还是世袭,以维护中下级军功世家的利益,保持八旗制度的稳定)。

在顺治帝的调整改革下,下五旗的旗分逐渐由各旗旗主的私产转变为朝廷经制部门,各旗都统改为由朝廷任命,管理本旗军政事务(当然,军事功能大大弱化了,仅剩民政方面的功能);各旗旗主对本旗的绝对管理权被逐渐削弱,随着时间的推移,旗主们对本旗的权力,大约只剩下宗法制度上的礼仪特权(以及部分亲管佐领普通旗民的差遣权力,但不是完全的人身依附形式)。

康熙六年(1667年),康熙帝次兄福全被封为裕亲王,随即被赐予“满洲佐领十、蒙古佐领六、汉军佐领四、内务府满洲佐领一、旗鼓佐领一、内管领一”,合计二十三佐领(都是由上三旗拨出),然后带着这些佐领,入封镶白旗,成为了镶白旗的小旗主。这是清朝入关后,第一次有皇子入封各旗为小旗主。

此后,康熙帝在康熙十年(1671年)晋封五弟常宁为恭亲王,在康熙十三年(1674年)晋封七弟隆禧为纯亲王,各自赐予上三旗“满洲佐领六、蒙古佐领三、汉军佐领三”,合计十二佐领(福全因为是皇兄,又是入关后第一次皇子入封旗分,所以领有的佐领最多,但不为以后的定例),然后入封下五旗为小旗主;其中常宁入正蓝旗、隆禧入镶白旗,各为小旗主。而常宁、隆禧的十二个佐领旗分,也是以后亲王入旗的定制。

到康熙帝封诸兄弟为亲王、并入下五旗为小旗主时,之前的各旗旗主中,陆续有人去世(镶白旗旗主富绶、正蓝旗旗主多尼),他们的后人虽然也能顺利继任旗主,不过这个时候,下五旗旗主的权力和影响力已经远远不如清初的时候,对本旗的控制力也在逐渐萎缩,皇权的优势,越来越明显。

康熙中期以后,康熙帝陆续分封成年皇子为亲王、郡王、贝勒、贝子,然后入各旗(下五旗)任小旗主。起初,皇子们的旗分佐领还是从上三旗中划拨,但天长日久,上三旗佐领也不够诸皇子析分;于是,康熙帝干脆将应划给诸皇子的佐领数目,全部由将要入封所在之旗划出拨付,这就进一步侵占了原下五旗旗主宗王们的利益和旗分。

但到了这个时候,皇帝的皇权已经不可动摇,而旗主们的实力、权力愈发衰落,对本旗的治理权、管辖权遭到皇权的有意压制和削弱,因此根本不能、也不敢同皇帝对抗,只得无奈地接受皇子入本旗为小旗主这个“温水煮青蛙”的阳谋了。

康熙帝规定:嗣后亲郡王入封各旗,其领有佐领与恭亲王、纯亲王当年数额相等(即满洲佐领六、蒙古佐领三、汉军佐领三);贝勒、贝子入旗的佐领数额,则是“满洲佐领三、蒙古佐领一、汉军佐领二”;这些佐领,绝大多数都从入封各旗中划拨(可想而知,各旗旗主的心都在滴血)。

雍正元年(1723年),康熙帝第二十三子允祁封奉恩镇国公,入镶白旗领有旗分,雍正帝再规定宗室公爵入旗应领佐领数额:“其满洲旗佐领、蒙古旗佐领各一”;至此,清朝宗室皇子封亲王、郡王、贝勒、贝子、公爵时,入旗应领的佐领数额全部划定。

雍正八年(1730年),雍正帝再修改皇子封爵、入旗所领的佐领数额,裁撤了贝勒、贝子胤领的汉军佐领,适当增加满洲、蒙古佐领,并明确为日后定例,一体实行,其制度如下——“亲王、郡王入旗,给满洲佐领六、蒙古佐领三、汉军佐领三;贝勒给满洲佐领四、蒙古佐领二;贝子给满洲佐领二、蒙古佐领一;入八分公给满洲佐领一、蒙古佐领一;不人八分公及以下爵级,不分予佐领。”

当然,从雍正帝开始,后续历朝皇子基本上都得到了亲王、郡王封爵(指生封、实封,追赠者除外),所以贝勒以下爵级的皇子入旗规制,也就失去实际草作空间,没有意义了(但是按照清朝爵位降袭制度,各皇子所封爵级,基本上都要降等承袭,所以,他们所领有的佐领,在他们去世、由后嗣降等承袭后,还是需要递减领领有的佐领旗分的)。

不过,以皇子出任下五旗小旗主、分割旗主的权力和利益,将下五旗治理权慢慢收归朝廷(也就是皇权)的过程,是非常漫长曲折的;康熙帝时期,各旗都统的满文名称改为“固山昂邦”,使都统和本旗旗主的名义上隶属关系彻底TUO钩;乾隆帝时期,八旗旗主的特权之一“议政王会议”被取消,旗主们因此失去了最后的政治特权;嘉庆帝时期,各旗都统衙门管理制度得到进一步加强,各旗的内部事务尽由参领、佐领上报本旗都统,然后执行,旗主的本旗治理权也被剥夺干净。

从康熙初年开始,到道光帝继位时为止,经过康熙帝、雍正帝、乾隆帝、嘉庆帝、道光帝这五代皇帝历时一百年多年的不断调整、修改(也就是变相的侵占、削弱),清初时期 “八旗制度”已经面目全非,再也没有了可以联合起来对抗皇权的能力。

而下五旗的世袭旗主们,再也没有了他们先祖当年的权势、地位,和理所当然的本旗治理权,在被历代皇帝不断以分封皇子入旗、侵占原有旗分佐领的手段侵蚀下,下五旗旗主们除了还能掌握不多的本旗保留旗分佐领外,其他的本旗佐领,早就被历年来受封入旗的皇子亲王(郡王、贝勒、贝子、公爵)们侵占得干干净净。

到了这个时候,清朝立国的基础,也是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八旗”,总算可以被皇帝牢牢掌握手中,不再担心臣权过强而威胁到皇权本身。而“旗主”这个当年威名赫赫的称号,也自然而然、心照不宣地,消失在了清朝的政治生态中。

当然,虽然失去了本旗的实际控制权,但下五旗的原有旗主世家(不含后来入封的皇子小旗主们):正红旗礼亲王世家(始封小旗主顺承郡王世家)、镶蓝旗郑亲王世家、镶白旗豫亲王世家、正蓝旗肃亲王世家(赐还始封小旗主睿亲王世家)、镶红旗克勤郡王世家(始封小旗主庄亲王世家)也不是一点祖产和荣耀都没剩下,皇帝对待他们,多少还是有些香火请,给他们保留了部分权利和利益。

这八家亲郡王世家,在乾隆四十三年(1778年),被乾隆帝以“开国宗王创建基业之功”的名义,明确为“世袭罔替”资格,也就是俗称的“铁帽子王”,其王爵可以永远承袭(相对来说,皇子所封的王爵,基本都要降等承袭),对这八家旗主(小旗主)世家来说,也算是失之东隅、收之桑榆了。

从以上的介绍中可以看出,清朝的“旗主”,在八旗制度初创时,全部由宗室诸王所担任,并且权力巨大、地位超凡;而经过时间的推移,其中上三旗(镶黄、正黄、正白)的旗主更是由皇帝亲领,下五旗(正红、镶红、镶白、正蓝、镶蓝)的旗主,也是军功诸王的后裔所担任,同样地位超然。即使到了后期,“旗主”的权力和利益被皇权侵占、削弱相当大一部分,但在清朝的政治态势和朝堂架构中,下五旗的旗主们依旧有着“世袭罔替”的铁帽子王身份。

清制,宗室封爵等级为:和硕亲王、多罗郡王、多罗贝勒、固山贝子、奉恩镇国公、奉恩辅国公、不入八分镇国公、不入八分辅国公、镇国将军、辅国将军、奉国将军、奉恩将军;共十二级(亲王世子、郡王长子不计入内)。

其中,自不入八分辅国公以上,皆为超品,镇国将军则相当于武职一品、辅国将军相当于武职二品、奉国将军相当于武职三品、奉恩将军相当于武职四品。

而下五旗的旗主们,都是世袭的铁帽子亲王、郡王,即使是相当于武职一品的镇国将军,和他们也隔了七八级爵级,而在朝堂上的地位,那就更加天差地别了。

不知这样的解释和对比,阅读本篇的读者朋友们是否明白、了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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