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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设在景区里

本文转自:人民法院报

仲宫法庭法官在巡回办案途中。

从山东省省会济南市区出发,向南行驶1个小时左右,就进入众多泉水涵养之地的南部山区。这里分布着“卧虎山水库” “锦绣川水库”等多处大型水库,是济南市民重要的饮用水源地。

为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守护好泉城济南的“大水缸”,早在2020年6月,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就在仲宫人民法庭设立了“环境资源审判庭”。该审判庭成立以来,坚持“生态保护优先、服务绿SE发展”理念,落实最严格的源头保护、损害赔偿和责任追究制度,依法审理了一大批社会舆论高度关注的涉滥伐、盗伐林木,环境污染,非法占用农用地及猎捕野生动物犯罪等案件,为建设“生态济南”、促进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法庭设在景区内

受利益驱使,失业在家的杨昌和刘杰合伙建起了一个简易的“电镀厂”,偷偷加工电镀铬。加工电镀铬中产生的废水,便直接排入院内的大坑。为了掩盖其不法行为,他们每到半夜12点才开工,该行为持续了近两年。

经环境监测部门检测,坑内废水中含有铬、锌、铅、铜等重金属,其中铅含量超过山东省地方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规定的三倍以上,严重污染了地下水和周围环境。仲宫法庭经审理,判决被告人杨昌、刘杰犯污染环境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各2万元,同时下达禁止令,禁止被告人三年内从事与电镀相关的职业。

仲宫法庭“水资源保护法官工作室”,设在国家一级水源保护区锦绣川水库和红叶谷景区内。在严厉打击涉生态环境违法犯罪的同时,该法庭着眼建立司法保护长效机制,制定了《关于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为济南南部山区绿SE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意见》,明确对辖区涉环境资源民事、行政、刑事案件统一归口管理,进一步增强专业化审判的优势。同时,该庭采取巡回审判、新媒体发布典型案例、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旁听案件审理等形式进行普法宣传教育,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努力将庭审活动变成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法治公开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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