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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味”电子烟本月起禁售,执行如何?

本文转自:人民日报客户端

10月1日,电子烟新规正式施行。据悉,该新规经历几个月的过渡期,除烟草味的电子烟外,其他口味均禁售。10月1日当天,记者在线上线下探访时发现,大部分商家遵守规定,但仍有不符合规定的电子烟在售卖。专家表示,随着监管力度加大,电子烟行业会逐渐规范,消费者也更安心。

现代快报+记者 江楠 王新月

新规

水果味电子烟10月1日起下架

2022年3月11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发布《电子烟管理办法》的公告,于2022年5月1日正式施行,明确禁止销售除烟草口味外的调味电子烟和可自行添加雾化物的电子烟且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产品。办法还提出“电子烟产品应当符合电子烟强制新国家标准”。

2022年4月8日,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发布了《电子烟》强制新国家标准(GB 41700-2022),自2022年10月1日起实施。据悉,该标准由市场监管总局会同国家烟草专卖局,组织全国烟草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相关技术机构制定。

记者翻看后发现,在设计与原材料要求中称,雾化物不应对未成年人产生有导新,不应使产品特征风味呈现除烟草味外的其他风味。此外,雾化物应含有烟碱。市场监管总局相关负责人曾表示,标准正式实施后,市场上销售的电子烟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鉴于水果、食品、饮料等调味电子烟和无烟碱电子烟对未成年人具有较强的吸引力,容易有导未成年人吸食,所以标准明确规定不应使产品特征风味呈现除烟草外的其他风味。

9月29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又发布关于加强电子烟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重申有关配套电子烟管理办法、条例及标准将于10月1日正式执行。为指导服务电子烟市场主体逐步适应《电子烟管理办法》《电子烟》强制新国家标(GB 41700-2022)及相关配套政策措施要求,给予符合条件电子烟市场主体充足时间做好行政许可相关事宜准备、进行产品合规新设计、完成产品改造等各项工作,国家烟草专卖局设置了电子烟监管过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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