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起,禁售
更新时间:2022-09-25
本文转自:北青网 《电子烟强制新国家标准》将于今年10月1日起实施。“国标”明确规定,不应使产品特征风味呈现除烟草外的其他风味,并明确要求“雾化物应含有烟碱”,即“水果口味”的、不含烟碱的电子烟产品不得再销售。 记者走访发现,眼下,各品牌电子烟专卖店正忙着清仓处理调味电子烟。医生也再次对接触电子烟发出了健康提醒。 销售门店忙清库存 店家:今后只卖国标产品 9月23日下午,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走访了南京玄武区、鼓楼区多家零售店,大多数店铺销售的仍然是库存的电子烟产品,尤其是各种“水果口味”的烟弹,在抓紧最后一段时间清理库存。10月1日开始,店铺只能卖国标产品。 南京某电子烟店铺负责人告诉记者,电子烟销量跟以往相比稍微下降了一些,“因为现在跟同时期比,口味还有供货渠道不是很稳定。” 店铺负责人表示,从今年5月份开始,不符合国标的产品就陆续停产了,很多水果口味的烟弹已经卖完。再过几天,符合国标的产品就会逐步配送到位。 “现在新产品样品有一些店已经有了,但是供货的话要到10月1日以后,由烟草局指定的‘中烟’向我们各个门店进行供货。”该负责人说。 |